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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清算市場或促第二銀聯崛起

  • 發佈時間:2014-09-24 20:31:05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褚玉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面對當今中國支付市場亂局,監管層在鐵腕整治的同時,也在尋求治本之道。近日,筆者獲悉,在9月10日開出最大罰單,勒令匯付天下、易寶、富友、隨行付等四家支付機構撤出部分省市收單市場之前,中國人民銀行8月底已經下發了另一份通知(業內俗稱的“10號文”),對第三方支付與商業銀行的合作進行摸底。知情人士稱“通知一方面是敦促第三方機構規範與銀行已有的合作,另一方面則是聽取支付機構對行業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央行與國家發改委已達成初步的一致意見,將對銀行卡收單市場的定價體系重行調整,有望參照國際支付市場的定價模式,實行銀行卡交易手續費“借貸分離、統一商戶類別”(即貸記卡與借記卡的刷卡費率不再一樣)。更令大型支付機構和國外銀行卡組織期待的是,央行已將有關銀行卡清算市場準入規則的方案上報國務院,該方案將明確包括線上和線下跨行交易清算規則、發卡標準、賬戶管理標準等以及申請成立卡組織的準入門檻等。

  倘若上述方案獲得決策層的放行,則中國極有可能出現第二家乃至第三家“銀聯”。

  在9月10日宣佈重罰之餘,央行8月底發文,要求對照今年4月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佈《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加強商業銀行與第三方支付機構合作業務管理的通知》,展開“逐條説明”,同時要求各相關方提交相關彙報材料至央行支付結算司或央行各分支機構。上述通知要求,各家機構要安排專人負責,認真組織開展調查,並在9月19日前完成調查工作並形成調查報告。從通知內容看,央行此番調查的內容主要涵蓋了兩個方面。其中之一是要求商業銀行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對照“10號文”相關規定,逐條説明截至2014年8月末的落實情況,對於尚未完成的,要説明計劃完成時間,確無法完成的,説明存在的主要困難。在共計20條規定中明確提出,商業銀行應設立與客戶技術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支付限額,包括單筆支付限額和日累計支付限額;文件還規定銀行應將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合作業務納入監控範圍等等。此外,文件要求,客戶銀行賬戶與第三方支付機構首次建立業務關聯時,應經“雙重認證”,即客戶在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認證的同時,還需通過商業銀行的客戶身份鑒別。

  從央行專門發出通知要求銀行與支付機構彙報説明落實情況看,央行此番整頓支付市場的決心不容小覷。從通知內容看,在加強監管的同時,央行也希望通過調查了解市場參與方關於規範支付機構與商業銀行業務合作行為的意見或建議。

  一方面是由於整個收單行業的薄利現狀、規模效應和超250張第三方支付牌照所準入的非金收單機構的惡性競爭;另一方面,由於支付行業的上位法缺位和監管滯後,讓整個鏈條上的監管部門、銀聯、第三方支付機構都苦水不斷。

  在整個産業鏈上,相比作為發卡方的銀行和卡組織的銀聯,收單機構的日子顯然最“難過”。更令市場關注的是,央行已將有關銀行卡清算市場準入規則的方案上報國務院。

  因為按照世界貿易組織的裁定,中國應該在2015年8月29日前開放人民幣轉接清算市場,也即開放其他卡組織進入中國市場,以後居民或可選擇辦銀聯卡、VISA卡或者萬事達卡。在國內方面,雖然沒有任何一家第三方支付機構或商業銀行公開表達過有成立卡組織的意圖,但這並不妨礙各方積極行動。顯見的是,在轉入門檻破除後,這並不是一件多複雜的事。在業內人士看來,有意進軍這一領域的,還有在去年放棄線下收單市場而全力發力線上支付的支付寶。儘管“領跑”線上轉接支付市場,但支付寶想要成為一家轉接清算機構,還需要重拾線下的業務,包括發卡、重新鋪設專用的POS機具、更嚴格的風控、賬戶維護、對受理環境的改造都不可或缺。

  倘若中國境內真的有了除銀聯以外的轉接清算機構,將對銀行造成怎樣的衝擊?“支付市場尤其是移動支付市場是一個高速成長的市場,因此市場放開,不會導致哪個機構的業務明顯萎縮,而是比誰跑得更快。尤其是整個市場未來增量部分的份額如何劃分,將取決於各個卡組織的效率和市場策略。”一位業內人士如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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