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鐵礦石和動力煤掉期中央對手清算業務上線
- 發佈時間:2014-08-05 00:32:0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清算所”)自2014年8月4日起,在現有的人民幣遠期運費協議(FFA)中央對手清算業務的平臺上,正式開展國內首批場外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清算業務——人民幣鐵礦石掉期和人民幣動力煤掉期中央對手清算業務。
一般認為,中央對手清算制度是指清算所介入金融合約交易的對手方之間,成為買方的賣方、賣方的買方,從而使期貨合約買賣雙方的對手都被替換成了作為中央對手方的清算所。
上海清算所董事長許臻表示,建立統一的中央對手清算平臺,有利於監管機構及時有效獲取市場交易清算基礎數據,加強監測、分析,及時防範和化解場外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市場系統性風險,提高監管效率。
據了解,人民幣鐵礦石、動力煤掉期是指交易雙方通過上海清算所指定的經紀公司達成交易,以人民幣計價、清算、結算的,以指定的鐵礦石、動力煤現貨價格指數為最終結算標的的,通過上海清算所進行中央對手清算的場外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
上海清算所7月22日披露的資料顯示,人民幣鐵礦石掉期協議規模為100濕噸,人民幣動力煤(5500K)掉期協議規模為200噸。
許臻表示,人民幣鐵礦石、動力煤掉期主要採用中國的大宗商品價格指數方提供的人民幣現貨價格指數,這將打破“中國作為大宗商品的重要消費者,但交易均以國外指數方提供的美元價格指數定價”的局面。
據了解,我國目前已成為世界最大的鐵礦石和動力煤進口國。國內相關行業企業在大量進口的同時,還需應對每年約30%至40%的鐵礦石、動力煤等大宗商品價格波動,客觀上存在較大的規避價格風險需求,但目前中國以期貨為主的衍生品市場並不能完全滿足國內實體經濟的套保需求。
目前,指定的綜合清算會員有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浦發銀行;指定的普通清算會員(自營):中信證券、招商證券;指定的人民幣鐵礦石掉期、動力煤掉期經紀公司(按會員編號排序):上海匯锝利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辛浦森航運經紀有限公司、華泰長城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索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新湖瑞豐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石家莊譽道經紀諮詢有限公司。
據上海清算所披露,當日首筆人民幣鐵礦石掉期賣方為中信證券,買方為廈門國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河北敬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交通銀行、浦發銀行分別為客戶進行代理清算,匯锝利和華泰長城兩家經紀公司共同為客戶達成,成交協議為2014年4季度協議,合計200個季度協議,折600個月度協議,成交金額為三千八百一十萬元。
首筆人民幣動力煤掉期的賣方為招商證券,買方為上海築金投資有限公司、秦皇島市杭遠煤炭經銷有限公司和上海敖仕海運有限公司,浦發銀行為客戶代理清算,匯锝利、新湖瑞豐、石家莊譽道及上海辛浦森等4家經紀公司共同為客戶達成交易。成交協議為2014年8月協議,合計180個月度協議,成交金額為一千七百六十萬四千元。
許臻透露,2014年下半年,上海清算所力爭推出更具中國特色的航運金融衍生品,並在上海自貿區推出以跨境人民幣計價、清算、結算的大宗商品金融衍生品並以此拓展境外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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