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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港股通股票的資訊披露

  • 發佈時間:2014-09-05 00:30:41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恒

  1、投資者如何獲得港股通股票的披露資訊?

  答:滬港通業務不改變現有滬港兩地市場監管架構和市場運作模式。其中,港股通股票的相關資訊披露,直接適用聯交所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相關規定。

  內地投資者既可以通過登錄聯交所“披露易”網站獲取上市公司披露的資訊,也可以通過上市公司自設的網站等途徑獲取。至於上市公司自設的網站電子地址,投資者可以通過查閱聯交所網站的“網上聯繫”欄目獲取。

  投資者比較關心的年報及半年報(香港市場稱為“中期報告”)等,投資者不僅可在“披露易”網站上查閱,還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要中文或英文的電子和印刷版本的年報。

  2、投資者如何從“披露易”網站查閱港股通股票以往發佈的資訊披露文件?

  答:聯交所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的文件包括以下幾類:公告及通告,通函,財務報表/環境、社會及管治資料,月報表等。通常,聯交所上市公司在發佈年報前,會預先披露全年業績公告(屬於公告及通告的一類)。其中,投資者較為關注的公司主要經營狀況、財務數據均會在全年業績公告中有所體現。

  具體而言,投資者查詢上市公司公告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一是從“披露易”網站內“上市公司公告”一欄內選擇“進階搜尋”查詢上市公司的公告。具體操作時,投資者可在“現有上市證券”欄內輸入股份代號或股份名稱(繁體字或英文),在“標題類別”中選擇“公告及通告”及“財務資料”,以查看該公司的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業績公告內容、股息分派詳情等。

  二是在“披露易”網站上,從“發行人相關資料”欄目下的“董事會會議通知”及“證券持有人享有的權益(股息及其他)”查閱近期公司發佈的有關資料。

  三是登錄聯交所網站,在“中國證券市場網頁”欄目下的“上市公司”中搜尋上市公司曾發佈的公告和派息紀錄等。

  3、港股通股票的最新資訊及公告何時會刊登在“披露易”網站?

  答:根據規定,上市公司應當通過聯交所電子呈交系統“披露易”網站發佈公告。該系統的操作時間為每個交易日6:00至23:00,以及交易日之前的非交易日18:00至20:00。

  提示投資者關注,不同類型文件在“披露易”網站刊登的時間不盡相同:

  一是公告及通告不得在正常交易日8:30至12:00或12:30至16:15期間,或者在耶誕節前夕、元旦前夕及農曆新年前夕(不設午市交易時段)8:30至12:00的期間刊登。但是,海外監管公告、沒有附帶意見的股價或成交量異動的澄清公告、沒有附帶意見的新聞報道或報告的澄清公告、短暫停牌或停牌公告這四項公告不受此約束,投資者可以及時了解。

  二是股息及業績公告,一般應在正常交易日中午12:00至12:30、或16:15收盤後公佈。

  三是例如“通函”及“年報”等其他類型的上市公司文件,在交易日6:00至23:00期間、及在交易日之前的非交易日18:00至20:00期間隨時刊登。

  投資者在了解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就可以在“披露易”網站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欄中瀏覽公司發佈的最新公告了。

  4、投資者在哪可以查閱到聯交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的名單?

  答:如果投資者想查詢聯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單,那麼分兩種情況:一是持有該上市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可以免費查詢存放于公司股份過戶處的股東名冊了解;二是未持有該公司股票的投資者在向股份過戶處繳付費用後,也可以查詢該股東名冊。

  對於董事名單,投資者不僅可以在上市公司的年報或最近刊登的公告或通函中查看,也可到“披露易”網站上“發行人相關資料”下的“董事名單”欄目下載,或者按照股份代號、上市公司名稱或董事名稱搜尋。

  提示內地投資者注意的是,當您在查閱聯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單時,可能會發現不少上市公司的大股東名單中有這樣一家機構: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實,這是香港證券市場特有的一種制度安排。目前,在香港市場,有超過七成的股票(按股數計算)均存放在香港交易所旗下的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CCASS)內,這些股份都是以香港交易所集團全資附屬成員機構——“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義登記在冊的。因此,投資者可以在部分香港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看到,“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 有限公司”都是其中一名大股東。

  此外,投資者也可以查詢“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這名“大股東”背後的其他相關股東資訊。聯交所于2008年4月28日增設了“CCASS網上股權披露服務”。投資者只要在“披露易”網站上“中央結算系統持股紀錄查詢服務”欄中輸入所查詢的上市公司股份代號及日期,即可查看過去一年內任何指定日期的每名CCASS的參與者,以及願意披露的投資者賬戶持有人所持有的香港上市公司的持股量。

  持有某聯交所上市公司5%或以上股權的投資者即是大股東,而大股東無論出售或購入公司股份時,只要其股權變動時跨越了某個整數百分點(例如,某上市公司大股東原本持股佔比為5.8%,後來購入股份後使其持股佔比增加至6.2%,也就是跨越6%這個整數百分點),就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通過聯交所告知市場。此外,上市公司的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也應當披露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權益。投資者如果想了解這方面的資料,可以查閱“披露易”網站“股權披露”欄目下的“披露權益”部分了解。

  五、請問未來在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方面會有哪些安排?

  答:具體制度安排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監管機構層面,在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于1993年簽署的《監管合作備忘錄》及其附函基礎上,針對滬港通涉及的具體跨境監管問題,進一步簽署補充協議,就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交易行為認定標準差異的處理、監管資訊共用機制、違法違規線索提供機制、協助調查取證和配合採取相關監管措施等方面作出具體約定。

  二是交易所層面,滬、港交易所在雙方《監管合作備忘錄》的基礎上,通過簽訂《監管合作補充協議》的方式,明確滬港通的具體監管合作機制。

  三是考慮到目前內地與香港尚無司法協助的相關協定,民事及刑事的跨境執法只能依靠個案處理。將根據滬港通的實踐情況積極推動解決跨境司法協助問題。

  免責聲明:本欄目的資訊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資訊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資訊做出決策。上海證券交易所力求本欄目的資訊準確可靠,但對這些資訊的準確性或完整性不作保證,亦不對因使用該等資訊而引發或可能引發的損失承擔任何責任。更多有關港股通投資的資訊,投資者可參閱香港聯交所網站(http://www.hkex.com.hk/chi/index_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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