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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星期五

譚功炎代表:從制度層面解決基本養老金"倒挂"問題

  “從2005年起,國家已連續8年以每年10%的增長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待遇標準。此項養老金待遇調整的政策舉措充分體現了中央關注民生的執政理念。但其連續調整的年份之長、調整範圍之廣、待遇水準提高幅度之大、養老金水準增長之快,並不是一種常態調整,只能視為一種特殊時期的特殊調整。而在具體實施中,也出現了有失公平的另一種政策效應,應引起高度關注。”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福星集團總裁譚功炎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

  身著深色西裝白色襯衣,佩戴黑框眼鏡,譚功炎舉手投足間散發出寬厚謙遜的長者風範。平易近人的他喜歡稱自己是“來自農村鄉鎮企業的代表”。在採訪中,他圍繞基本養老金侃侃而談,並且鮮明地提出通過“三個一”來破解基本養老金“倒挂”問題,即做好一個“頂層設計”、建立“一個機制”、注重“一個平衡”。

  他告訴記者,幾年前他就已開始關注基本養老金問題了。當前基本養老金“倒挂”的問題值得關注,應從制度層面加以解決。譚功炎解釋説,所謂“倒挂”就是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退休晚、繳費年限長、繳費總額多的企業職工養老金水準明顯低於退休早、繳費年限短、繳費總額少的退休職工。最為典型的表現就是退休人員中出現的“年齡虧損”與“性別虧損”現象。

  “舉個例子,女工張某與女工餘某同年同月參加工作,在可比年份內,兩人的繳費基數相同,而張某的年齡大余某三歲,且早三年退休,其養老金早三年調整養老金標準,因此比余某要多出250多元/月的養老金。”他説,這就是“年齡虧損”。

  而“性別虧損”則是指在同一個企業內部,參加工作時間、工資水準與繳費基數均相等的男性職工與女性職工,由於法定退休年齡相差10年,退休早的女性職工趕上了這一輪連續7年的養老金標準調整,其退休養老金水準反而高於退休晚、繳費年限長的男性職工。

  對於産生這些“倒挂”現象的原因,譚功炎分析説,主要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繳費年限”未能作為養老金待遇提高的主要條件,連續調整養老金水準的政策僅覆蓋已退休人員,而未退休人員不能享受;二是企業職工工資水準增長較慢,企業職工的工資收入和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有不同的決定機制,前者靠市場,後者靠政府,而在職人員的工資水準增長趕不上養老金待遇調高的增長速度。

  “涉及數億人的養老金待遇是一個全局性的問題,國家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首先要做好‘頂層設計’,從制度層面解決問題。”譚功炎説,從長期看,最有效的措施就是建立正常調整機制,從整體上理順收入分配關係,不斷提高養老金的水準,還要改革養老金計發辦法,完善“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

  其次,要建立“一個機制”,即建立以繳費為主體的養老金待遇標準調整的長效機制。國家今後在出臺養老金調整政策時,應建立以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為主要影響因素的調整機制。

  “權利與義務對等是養老保險制度設計的價值取向和基本原理,養老金調整應該通過機制設計,讓參保人明白,現在怎樣繳費、將來怎麼計發、退休後怎樣調整和增加養老金待遇水準之間的聯繫,從而激勵人們繳費,而不是形成‘政策性福利’或‘政策性虧損’。”他説。

  譚功炎還建議,注意“一個平衡”,即在確定養老金年度調整幅度時要與現行養老金計發辦法相銜接,考慮新老退休人員養老金水準的平衡,使同等繳費條件的新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與已退休人員年度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基本相當,形成新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合理的“邏輯關係”,即多繳多得,避免産生待遇“倒挂”問題。

  針對養老金水準前後不平衡問題,譚功炎認為,應把調整範圍擴大到所有參保人員,以保持前後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平衡,使養老金標準調整政策更公平更合理,惠及所有參保人員。

  •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李佳鵬 孫韶華
  • 編輯:王文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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