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元建議完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
- 中國網 www.china.com.cn 2012-03-08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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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政協常委、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我國可從市場準入、行業標準、上網政策等方面入手,搶抓機遇,加快發展光伏業。
劉漢元表示,國家發改委出臺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並未對收購年限給出具體規定,對於試圖進入光伏發電領域的企業來説,收購年限是其必須考慮的主要因素,甚至是其盈虧的分水嶺,這就決定了諸多企業將因收購年限不明而舉步不前。由於光伏組件的能源生産特點以及組件的使用壽命一般都在20-25年以上,因此收購政策的年限至少應為20年,也可以用市場化的方式大膽放開,並根據裝機容量、成本的實際情況和電網等方面的承受能力,每兩到三年重新審核發佈上網電價政策,新制訂的收購標準只管以後建設的項目。同時,國家應放寬對光伏下游發電項目的行政審批,簡化審批流程,並將可再生能源發展專項資金的審批許可權下放至省級財政部門。
雖然我國已出臺的光伏行業國家標準已有數十項,但整個光伏産業的標準、規範缺失率依然超過80%。劉漢元認為,可以結合目前行業發展的實際階段和總體需求,在若干關鍵技術上開展試點、示範性研究工作,通過在初期執行引導性的推薦標準和框架標準,逐步推動其發展成熟,並形成固化標準,由此加快光伏産業標準體系的建立、發展和完善。
雖然此前規定了2010年和2020年電網及發電企業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的佔比,但在具體操作層面如何落實上述配額,一直沒有實施細則出臺。因此,建議儘快完善出臺可再生能源電力配額管理辦法,並明確規定各地電網企業的配額不得低於一定比例,對不能完成配額的地方政府、電網企業進行一定的約束和懲罰,以加快可再生能源電力進入廣闊的用電終端市場。
此外,為推進國家戰略性新興産業,加快西部光伏發電基地建設,尤其是針對當前光伏企業融資難的現實困難,建議國家統籌制定金融扶持政策,鼓勵、引導金融資本市場積極參與和支援光伏産業的發展。
-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郭新志
- 編輯:付竟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