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新立籲請合法化民間借貸 最終“讓其消失”
- 中國網 www.china.com.cn 2012-03-0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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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新立。中國網記者 姚毅婧 攝
中國網3月5日訊(記者 姚毅婧)3月5日,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在接受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專訪時建議,國家必須規範民間借貸,設立專業的金融機構來代替它,最終使其“消失的無影無蹤”。
鄭新立表示,必須要讓民間借貸的每一步運作都“浮出水面”,這樣才能使得民間借貸進一步合法化、規範化。
“目前中國的民間借貸不合法地方很多。 比如,民營經濟進入市場的門檻太高。”鄭立新同時指出,2010年國務院13號文件明確規定,允許民間資金髮起設立各類所有制的小型金融機構,但是這個至今還沒有得到落實。“落實國務院13號文件的規定,就能做到合法化,我很希望能儘快落實。”鄭新立説。
鄭新立建議,設立規範的貸款公司、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這樣,民間借貸就會自己消失,因為會有新的合法的金融機構來代替它,高利貸從此也會無影無蹤”。
- 來源:中國網
- 編輯:聞育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