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12月25日訊 12 月 22 日,廣澤股份公告稱,擬以 1.5 億元轉讓所持長春市灃民乾始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灃民乾始)的有限合夥份額。24日,上交所下發問詢函,要求廣澤股份就本次交易定價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通過資産處置操縱利潤避免年度凈利潤虧損的交易動機等進行補充披露。
根據前期公告披露,廣澤股份所持灃民乾始的基金份額 2016 年初始投資成 本 1.5 億元,2017 年因收回投資衝減成本 1368.75 萬元,目前賬面投資成本 1.36 億元。2017 年度和 2018 年 1-10 月,灃民乾始均未實現任何營業收入,且分別虧損 1092.55 萬元和 370.13 萬元。2018 年前三季度,廣澤股份實現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 475 萬元。
在已收回部分投資且標的資産持續虧損的情況,廣澤股份仍按初始投資成本作價。對此,上交所要求廣澤股份説明本次交易定價的依據、公允性及合理性。結合公司前三季度的盈利情況以及上述投資和本次交易對公司當期損益的影響,説明是否存在通過資産處置操縱利潤避免年度凈利潤虧損的交易動機。
另外,2017 年度灃民乾始在虧損的情況下,仍向股東廣澤股份分配紅利,引起了上交所關注。
2016 年 12 月 6 日,廣澤股份公告稱,灃民乾始存續期記憶體在可供分配投資收益的,應當向優先級有限合夥人分配,清算期間,在向優先級優先級有限合夥人分配後如有剩餘,才向中間級和有限合夥人分配。但廣澤股份 2017 年年報披露,公司作為中間級有限合夥人在 2017 年度收到灃民乾始按“長春市灃民乾始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有限合夥協議之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約定分配的現金紅利 1368.75 萬元。而2017 年全年灃民乾始實現營業收入 0 萬元,實現凈利潤-1,092.55 萬元。
上交所要求廣澤股份補充披露補充協議的具體內容、簽訂時間和資訊披露義務履行情況,説明補充協議未及時披露的原因,以及是否違反相關規則。在虧損的情況,灃民乾始仍向廣澤股份分配紅利 1368.75 萬元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分配作為現金紅利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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