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紐約時報》發出了一篇有關福耀美國公司的報道。其實事情並沒有《紐約時報》所説的那麼大,更不像國內一些“標題黨”媒體渲染的那樣“福耀美國公司的員工都上街遊行了”。如果是那樣,作為上市公司,福耀集團早就發出聲明公告。而且在這個事情發生後,看看福耀集團在股票市場上的表現,我們的股價在上漲呢,這説明我們的股東充分相信福耀。
我並不反對工會
企業中有工會組織,這在美國很正常。我並不反對美國工會的存在,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美國的文化。
對在美國經營的企業家來説,面對工會這是家常便飯。我在美國投資20年知道怎麼應對。福耀在美國的公司中,有一家就有工會,我們跟工會的關係處理得很融洽。
福耀其他公司中,有少數工會積極分子進入我們工廠的員工隊伍中,他們沒有鬧什麼事,就是悄悄發傳單,我們一發現就與他們進行了交涉,並且告訴他們福耀在對待建立工會問題上的立場和態度。福耀在美國新成立的公司,我們都會直接跟員工商量和討論管理的問題。
其實福耀現在遭遇的這個事情也在意料之中。我們在美國的公司普遍經營得很好,今年能實現盈利。美國當地時間18日晚上,俄亥俄州招商局的官員聯繫我們,需要我們提供數據。他們會舉行新聞發佈會告訴記者,“一些關於福耀的報道是不真實的”。我們已經把實際情況告訴他們。所以,這説明州政府在這個事情上是支援福耀的。他們希望能把這個事情的真相搞清楚。如果這件事不明不白,對俄亥俄州也是一種污衊。
《紐約時報》目的何在
為什麼這個事情我沒有第一時間回應?其中有一些原因。
當地時間6月17日,美國舉行一個大型的招商活動,中文名是“選擇美國論壇”。而《紐約時報》那篇文章是6月10日發出的,中文版是6月12日發出的。這篇文章在報道中存在問題,起碼有40%是道聽途説的。其中主要是採用了被福耀開除的員工的一些説法,聽他們發表一些議論。
之所以説30%-40%的內容不真實,我們的公關部門請《紐約時報》提供採訪的內容來源,有些他們自己都説不清楚。
還有30%是歷史問題,其中説福耀還因為“環保問題”,被美國聯邦安全與衛生署罰款10萬美元。其實從這個金額可以看出來,所謂“環保問題”不是什麼大的問題,這個罰款也是福耀與有關部門協商的結果。在美國,如果一個企業真的被發現環保有問題,別提10萬美元,就是1000萬美元、1億美元都沒用,等待你的首先是工廠暫停生産,進入整改,直到符合標準才能復工。
工會組織曾跑到我們工廠附近的一個酒店,組織一場活動,就是在酒店裏搞個會議,邀請了來自我們工廠的大概二三十個工會積極分子(之前應聘到我們工廠工作的人),開會完之後,高興地對事先可能聯繫好的當地新聞媒體説,“我們成功地召開會議”。在這個過程中,他們故意模糊了一個概念。按照美國當地的法律,在一家工廠成立工會,必須得到所在工廠半數以上員工的同意。但這次參加他們召集活動的人數頂多只佔整個工廠的3%-4%,所以遠遠達不到成立工會的標準。
中國企業對美投資,甚至中國在國外投資都會遇到類似問題。我沒有第一時間做出回應或者發聲,是擔心被美國媒體繼續炒作、發酵。美國政府17日舉行這個對華招商活動,10日《紐約時報》發出這樣一篇文章,後者到底出於什麼樣的目的,我不太清楚。《紐約時報》是為了拆特朗普政府的臺,還是為了體現美國的紳士風度,告訴被邀請來美國投資的上千家中國企業,美國有這些“陽謀”,你們還投不投?
所以,在招商會的前一個星期出這樣一篇文章,目的有些讓人疑惑。
國內“標題黨”讓我驚訝
另外,中國國內一些媒體的“標題黨”表現,讓我實在是驚訝了,也接受不了。作為一個幾十年來在中國成長起來的企業家,我為國家做了多少貢獻,應該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很多數據都是白紙黑字擺在那裏的。而福耀作為一家中國企業,到美國發展也有利於中國企業的整體形象,打造中國的品牌影響。我更希望看到的是中國國內媒體的嚴肅報道和分析,而不是誇大其詞和編造謠言。靠謠言來吸引眼球並賺錢,不但卑鄙,而且也太可憐了。
比如,“曹德旺美國公司員工上街遊行”,這個是中國一些標題黨媒體在胡説八道。雖然這個事情是《紐約時報》挑的頭,但中國國內的“標題黨”卻在利用機會大造輿論。他們可能有兩個目的:一是想把一些中國企業家嚇回去,二是想影響股市。
福耀幾天來的股票價格並沒有受到這一新聞炒作的影響。如果是一家小公司,經過如此折騰,可能損失不小。從最初辦廠到現在,我一直是很規矩的企業家,如果真的在美國遇到什麼問題,我們的公司會馬上發出正式公告。
福耀不怕被訴
有媒體説,有員工或工人要起訴福耀,但是這個員工是被福耀開除在先的。他起訴我什麼?根據美國的法律,如果起訴的理由不充分,會通過律師讓你撤回。《紐約時報》報道中涉及的一些事情其實是在海外投資經常遇到的情況,就算被開除的員工起訴福耀,如果福耀輸了的話,也只是一個勞資糾紛,因為我們購買了正規保險,保險公司將會進行賠償。
關於這次事件,保險公司也問過我們的態度,是跟這樣的員工和解,還是不跟他和解。我們認為,開除他是因為他職業操守出了問題,我們並不怕他走法律途徑起訴,作為一家公司,我們有我們的用人標準。
而且,福耀集團在美國投資額是10億美元,他起訴賠償的金額加上律師費,大約幾十萬美元。所以,就算他告贏了官司,拿到了賠償也不會影響福耀在美國的投資。而且,一旦他起訴,我認為我們的理由非常充分,我們會奉陪到底。如果他不起訴,我們都會考慮起訴。這個人雖然已被開除,但也必須把事情搞清楚,看他以後還敢不敢不講誠信。
(作者是福耀集團董事長,本文由胡錦洋採訪整理,原標題:曹德旺:福耀在美國不會被“嚇倒”)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