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31日電(記者 周瑋)來自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和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督察報告顯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文化體制改革攻堅破難、縱深推進,重點任務全面發力,取得重大進展和階段性成效。
截至目前,已完成各類改革任務167項,其中中央深改組工作要點確定的重點改革任務16項,一批具有四梁八柱性質的重大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改革主體框架基本確立,重點改革支撐作用日益凸顯,呈現出良好發展態勢。
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推出高品質決策諮詢成果
2014年11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的意見》。有關部門制定《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工作方案》《國家高端智庫管理辦法(試行)》《國家高端智庫專項經費管理辦法(試行)》。
經中央批准,在全國社科規劃領導小組下設立國家高端智庫理事會,作為國家高端智庫建設的議事機構和評估機構。遴選首批25家單位,開展國家高端智庫建設試點。各試點智庫聚焦全局性、戰略性、前瞻性問題,深入開展應用對策研究,推出了一批高品質決策諮詢成果。
推動媒體融合發展,報網融合、臺網融合邁出實質性步伐
2014年9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推動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中央主要媒體為龍頭、以重點項目為抓手,切實推動媒體融合在重點工作、重要領域和重大項目上順利佈局。
新聞單位全力推進重點項目建設,媒體融合發展步伐明顯加快,著力打造“中央廚房”等全媒體采編平臺,大幅提高新聞生産效率。在拓展傳播渠道方面,目前人民日報、新華社客戶端累計下載量均突破1.2億,“央視影音”客戶端移動端下載量達1.67億。在督察考評方面,研究制定《媒體融合重點項目績效考評工作方案》和考評指標體系。
推進文藝評獎制度改革,增強評獎導向性權威性
2015年10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全國性文藝評獎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部門制定《全國性文藝評獎改革方案》,對各類文藝評獎的具體設置和改革的操作流程作出規範。目前所有常設全國性文藝評獎已按照改革要求落實到位。
以此為契機,文藝作品評價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目前,文化部、中國文聯等積極探索“以評代獎”模式,強化評論、交流、展演等活動。
支援戲曲傳承發展,形成共促傳承發展的良好局面
2015年7月,國辦出臺《關於支援戲曲傳承發展的若干政策》。戲曲振興工程列入“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綱要,“送地方戲”列入《國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指導標準(2015-2020)》“基本服務項目”。
中國京劇“像音像”集萃工程、“名家傳戲”工程、劇本扶持工程、“戲曲劇本孵化計劃”、經典京劇電影工程、“高雅藝術進校園”等啟動,以項目為抓手推動各項政策落地見效。
2015年,國家藝術基金資助戲曲類項目162項,資助資金2.46億元,佔總量32.8%;中央文化産業發展專項資金對81家縣級國有戲曲院團和47家民營戲曲表演團體進行了獎勵,資助資金共計5460萬元。各地紛紛出臺配套政策,強化落實舉措。
推動“兩效統一”,確保國有文化企業履行責任使命
2015年9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推動國有文化企業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指導意見》。截至5月底,北京、天津、內蒙古、吉林、上海、江蘇等16個省區市已正式印發相應實施意見。
有關部門進一步細化完善政策措施,形成了一批重要制度成果和管理規範,積極落實相關任務部署。按照“社會效益指標考核權重應佔50%以上”要求,北京、上海、天津、江蘇、浙江、重慶等地,完善了本地區國有文化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及薪酬管理辦法。
加快構建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升服務均等化標準化水準
2015年1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意見》。成立文化部牽頭、26個成員單位組成的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協調組,制定方案、細化任務、形成合力。截至今年6月,除新疆外,各省區市出臺了實施意見和標準,半數將公共文化服務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
針對貧困地區這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薄弱環節,加大資金、項目和政策支援力度。2015年底,中宣部牽頭啟動“貧困地區百縣萬村綜合文化服務中心示範工程”。文化部等7個部委聯合印發《“十三五”時期貧困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綱要》。
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探索社會化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機制
2015年5月,國辦轉發《關於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文化部制定部本級適用的《文化部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並公佈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具體目錄。截至5月底,全國25個省區市出臺了適用本地區的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意見,並探索完善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投入機制。
北京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開展票價補貼試點;河北、雲南、浙江等地將演出、展會承辦等公共文化服務面向社會公開招標;陜西省採取“獎勵引導”“以獎代補”推動市縣政府購買公共演出服務。
推進基層文化服務中心建設,促進公共文化設施共建共用
2015年10月,國辦印發《關於推進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為依託,加快推進縣級文化館、圖書館總分館制建設;利用數字化等新技術手段,豐富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的服務內容和方式;實施“陽光工程”,發揮文化志願者作用,解決貧困地區特別是村級公共文化服務人才不足問題。
浙江文化禮堂、安徽農民文化樂園、山東貧困村文化大院、甘肅“鄉村大舞臺”、江蘇鎮江“1+X”服務中心、廣東中山“2+8+N”社區綜合文化中心……一批符合當地實際的建設模式應運而生。
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融合發展,加快培育新興出版業態
2015年3月,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會同財政部印發《關於推動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將168個出版融合發展項目列入改革發展項目庫給予重點支援,並出臺《關於推動網路文學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等配套管理措施。加大財政支援力度,2015年安排資金2.41億元,重點支援36個出版融合發展項目。
通過紮實推進內容、渠道、平臺、經營、管理等方面融合,傳統出版和新興出版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融合共生、優勢互補、此長彼長。據統計,2015年出版、印刷和發行服務營業收入超過2.1萬億元,同比保持了7%以上中高速增長,數字出版營業收入超過4400億元,繼續保持30%左右增長速度。
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促進文化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2016年3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的意見》。按照文件要求,文化部下發專門通知,對《意見》所涉重點任務進行分解細化;進一步充實完善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建立文化市場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工作合力;舉辦專題培訓班,對有關精神和要求進行解讀;建立改革任務臺賬,督促各地科學設置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落實相關任務。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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