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中國堅持通過談判解決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有關爭議》白皮書。新華社記者 陳曄華 攝
菲律賓南海仲裁案仲裁庭12日“如約”公佈所謂“裁決”。站在仲裁庭背後的一些國家,想必會拿著這份裁決,隨聲附和,高調開腔,甚至威逼恫嚇。
但是,裁決書的“滿紙專業術語”,掩不住仲裁案“一派荒唐謊言”的實質。從接案受理、到宣佈管轄、再到做出裁決,3年來,仲裁庭幫襯著某些利益集團,實現了把政治問題法律化包裝的圖謀,加上美日等國在一旁時不時敲邊鼓、添薪火,使得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裏裏外外,都散發著“騙局和圈套”的異味兒。
【騙術一:鼓吹“仲裁庭公平公正”】
2013年1月,菲律賓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第十五部分及附件七,就中菲有關南海問題針對中國單方面提起仲裁。2014年12月7日,中國發表立場文件,闡明仲裁庭對於菲律賓提起的仲裁沒有管轄權。2015年10月29日,仲裁庭發表有權受理的裁決聲明。
這一回合的關鍵,在於仲裁庭是否具有管轄權,這關乎仲裁庭是否公平公正的根基。
菲律賓提出仲裁事項中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是請求仲裁庭對其聲稱的“中國佔領或控制的”南海島礁的性質和海洋權利進行判定。菲律賓主張,中國依據南海若干岩礁、低潮高地和水下地物提出的200海裏甚至更多權利主張與《公約》不符。
仲裁庭認為,判定島礁自然屬性和依據島礁自然屬性判定其應有的海洋權利符合《公約》規定的管轄權,因此仲裁庭有權受理。
但事實是,脫離了島礁主權談海洋權利純屬無稽之談。路人皆知的是,菲律賓所提的島礁法律地位仲裁事項的本質是中菲之間關於南海部分島礁的領土主權爭端,同時涉及海域劃界爭端。前者不屬於《公約》調整範圍,後者已被中國于2006年的排除性聲明所排除,兩者均排除了《公約》強制爭端解決程式的適用性。
既然《公約》在解決南海爭端問題上已不具備適用性,仲裁庭拿什麼來仲裁?
仲裁庭接案、受理、裁決的謊言背後,是脫離本質看表面,是對中菲島礁爭端的“切割”處理,是試圖化整為零地否定中國對南海諸島的整體性主權,是對雙方爭端性質的篡改。
【騙術二:污指“中國違反國際法”】
對於南海仲裁案,中國政府多次表明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的立場。但美國等一些國家借此給中國扣上一頂“不遵守國際法”的大帽子,四處唾沫橫飛。
事實是,遵守國際法從來不意味著要去執行一個枉法在先的仲裁庭做出的裁決。
仲裁庭枉法有三:
其一,南海島礁爭端並非沒有解決機制,有關當事國與中國之間長期建立有對話渠道與平臺。仲裁庭把《公約》強制淩駕於受國際法保護的既有和平對話方塊架之上,構成了對國際法的嚴重破壞和對地區和平對話機制的肆意踐踏。仲裁庭本身,在破壞國際法。
其二,中國政府2006年依據《公約》第298條做出的排除性聲明合法有效,排除性聲明已將涉及海域劃界、歷史性海灣或所有權等方面的爭端排除在《公約》強制爭端解決程式之外。仲裁庭強行推進仲裁程式,是對中方排除性聲明的肆意踐踏。由於排除性聲明本身就是《公約》的重要組成部分,仲裁庭實際上違反《公約》在先。
其三,任何國際裁決,最終目的都是用和平方式解決分歧與矛盾、推動和平與發展。任何裁決都不能以破壞既有和平對話方塊架為代價,也不能給地區局勢製造更多混亂與危機。但現實是,自有仲裁案以來,南海局勢更加複雜,外部勢力頻繁介入,海上安全緊張加劇,周邊國家分歧趨多,地區民生受到波及。仲裁庭實質性違反了維護地區和平的法律規則與秩序。
以此三點,仲裁庭的合法根基已不復存在,其裁決結論已不是公與不公的問題,而是一紙無效的空文。
仲裁庭不等同於國際法,枉法的裁決是對國際法的肆意踐踏,當然就是廢紙一張。
【騙術三:妄言“只有仲裁才能解決南海問題”】
配合南海仲裁案的推進,一些西方媒體一直在給中國打烙印,試圖製造一種中國不按國際規則出牌的印象。其中,最有“殺傷力”的話語是,“有糾紛、上法庭”才是解決問題最好的路徑。
這是典型的偷換概念,是用人們對國內法的普遍認知套用國際法對領土主權的適用性。
在全球範圍內,關於主權的爭端,通常有三種解決的方式,一是訴諸戰爭,二是政治對話,三是國際司法。其中,戰爭已為絕大多數國家所唾棄,除一些霸權國家仍時不時動用戰爭機器。而國際司法解決爭端的實踐告訴人們,一紙裁決並非普遍適用的解決之道。例如,國際法院上世紀60年代對泰國和柬埔寨有爭議的柏威夏寺做出歸屬裁決,但在此後半個多世紀內,兩個國家依然齟齬不斷,時有軍事摩擦。領土主權爭端不是街坊吵架,如果一切爭議都能由國際司法機構來解決,就不會有困擾中東幾十年的巴以問題,就不會有歐洲難民危機中的難民安置爭議。值得深究的是,面對偽造證據、挑唆爭端、踐踏人權,動輒發動戰爭致死幾十萬人的霸權國家,以及打著反恐的旗號濫殺無辜、濫炸無辜的戰爭行為,一些國際司法機構默不作聲,倒是出來一個仲裁庭,把3年精力放在一個有現成政治對話平臺、有對話機制、有談判方向的地區爭端問題上,其真實意圖耐人尋味。
從實際效果看,自有仲裁案以來,東盟國家分歧擴大,東盟一體化進程平添新挑戰,域外勢力越來越深地介入地區事務,南海問題的解決正走入偏離正常軌道的方向。
仲裁,非但不能解決問題,相反,實為禍端、禍種、禍因。
【騙術四:臆造“中國要把南海變‘內湖’”】
不知何時開始,中國要把南海變“內湖”、“中國湖”、“北京湖”的歪理邪説在西方媒體上變得很有市場。這一概念的始作俑者已經無處尋找,但這種説法卻在過去一段時間被不少西方媒體、學者來回反覆轉引和論述。原因是,這種説法最符合美國等國家發動輿論宣傳的需要:製造出“南海變內湖”的印象,自然而然就可以給中國貼上“危害航行自由”、“以大欺小”等各種標簽。
這是實實在在的謊言,製造假像,扭曲實情,製造輿論,誤導公眾。
在中國官方的表達中,從未出現過“內湖”等表述。真實情況是,一些西方媒體從未真正關注過中國政府的立場。需要怎樣的輿論場,文章就可以怎樣寫、怎樣編。包括一些西方學者,他們的學術眼界和視角,也隨美國政府而動,視市場需求而變。
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過去幾年,南海問題成為一些西方媒體縱情無度的狂歡場,捕風捉影、危言聳聽、信口雌黃、無中生有,用音量蓋事實,用尺度博關注,用技巧掩真相,用謊言造氣場。《華爾街日報》等個別西方媒體近日稱“只有8個國家支援中國在南海仲裁案上的立場”就是一例典型。
【騙術五:謬説“中國威脅航行自由”】
在給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站臺吆喝時,美國喊得最聲嘶力竭的一句話就是“航行自由”。這個詞,也因此成為被捆綁在南海問題中的高頻詞。這讓人想起16世紀時,西方殖民者在開啟東南亞大殖民時代之初,也是用“貿易自由”的口號打開了東南亞的大門。
真相可以破解一切虛幻的概念。目前,每年大約有十萬艘各類船隻安全通過南海。美國在大談南海“航行自由”的同時,舉不出一例證明在350萬平方公里的南海水域,何時、何地、誰的正常航行和飛越活動曾遇到過問題。
事實上,美國所謂的“航行自由”,是美軍的“航行自由行動”,是一種霸道與傲慢,是對《公約》“航行自由”的濫用,挑釁沿海國的主權和安全,危害國際海洋秩序,有損地區和平穩定。
而且,美國1979年搶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簽訂前推出“航行自由計劃”,就是要在不締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情況下,最大程度維護美國軍事力量出入各大洋的自由和機動性,在國際海洋秩序形成前佔據主導權。這是美國雙重標準的突出表現,是美國對國際法“利則用、弊則棄”思維的最典型範例。美國針對南海拋出“航行自由”的概念,無非是為了繃起南海周邊國家的緊張神經、煽動南海緊張局勢。
相比美國人空喊自由,中國,作為南海最大沿岸國,自古以來,為維護南海這條世界經濟貿易海上大動脈的暢通,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漢代、南朝、北宋、元朝均設有專門的水師和舟師在南海水域“專掌巡海,有警輒行申報”。元代水師還對南海首次進行官方緯度測量,以便過往商船巡航。南海航行自由已然成型之時,美洲的原住民還在用獨木筏穿梭于密林水道。
沒有誰比中國更需要維護南海的航行和飛越自由,沒有誰比中國更希望確保南海航道的安全與暢通。
【騙術六:反誣“中國分裂東盟”】
今年4月,新加坡《海峽時報》援引兩位新加坡外交官的話,指稱中國與汶萊、柬埔寨、寮國等國在南海問題上達成四點共識屬於“分裂東盟”之舉。此後,一些美國媒體如獲至寶,把論調當“標簽”,隨手亂貼。一些媒體稱中國正在分裂亞洲,一些媒體製造中國在東盟內部搞分裂的輿論氛圍。
客觀上,南海問題的激化確實在東盟內部造成了不和諧,擴大了東盟各成員國間在一些問題上的分歧,給東盟一體化進程製造出前所未有的新障礙。但這種“裂化”,最直接的導火索,是南海仲裁案;最直接的操刀手,是菲律賓前總統阿基諾三世;而更深層的操盤手,恐怕另有其人。作為東盟成員國之一的菲律賓,東盟分裂並不符合它的國家利益,而對於其他一些域外國家而言,亂則生利的心態由來已久,也就不難猜測幕後指使是誰了。
看看冷戰時期的拉美,看看美國在自己“後院”裏搗鼓的那些事兒,手法伎倆如出一轍。為了讓東盟國家反對中國的南海主張,美國自去年底的東盟峰會就已開始佈局,今年初邀請東盟國家領導人赴美,舉行了一場華美的“美國-東盟峰會”,試圖騙誘東盟國家領導人在各個場合形成一致意見,施壓中國。但會後東盟發表的聯合聲明讓美國大跌眼鏡,東盟在和平解決南海問題的立場上沒有根本改變。後來,各種媒體消息表明,美國利用各種管道個個擊破,試圖拉攏一些與他不合拍的東盟國家,日本則在一旁使小算盤,甚至用中斷援助威逼一些國家倒向美國陣營。
是誰在破壞東盟在一體化進程中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是誰在傷害東盟既有的規則和程式,是誰在威脅東盟區域安全和安全合作機制,不言自明。
威逼利誘、挑撥離間、教唆對立,是美國的一貫伎倆。(淩朔 馮武勇)(新華社專特稿)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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