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郝金朋)隨著第一本不動産權證書由廣東省國土廳副廳長李俊祥頒發給茶山鎮美麗灣畔花園小區業主王浩興,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宣告正式在東莞全市範圍內實施。6月30日,東莞正式啟動全市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當天上午,東莞市首本不動産權證書頒發儀式在茶山鎮國土分局不動産登記窗口舉行。廣東省國土廳副廳長李俊祥、東莞市政府副市長張少康出席並致辭。市國土局、市房管局(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市農業局、市林業局、市海洋與漁業局等部門和茶山鎮有關領導參加了儀式。
不動産登記“一站式”服務
李俊祥在頒發儀式上強調,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是一項民生工程,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全省不動産統一登記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省、市、縣三級全面完成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希望東莞市以頒發新版不動産權證書為契機,在今後的工作中再接再厲,以保護不動産權利人合法利益為根本出發點,以嚴謹細緻的作風,履職盡責、紮實工作,確保不動産權登記工作順利穩妥推進。
張少康表示,整合不動産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産統一登記制度,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對於保護不動産權利人合法財産權、保障不動産交易安全、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準具有重要意義。希望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及相關部門繼續推進業務流程優化,落實“一站式”服務措施,更好地為群眾和企業提供高效、優質服務。
在頒發儀式上,李俊祥、張少康與東莞市不動産登記中心主任劉國軍分別向茶山鎮美麗灣畔花園小區業主王浩興、陳啟洪、陳賀坤頒發前三位不動産權證書。
“很高興能夠成為首位東莞不動産證書的所有人,算是意外驚喜吧。”王浩興拿到證書後,很多參加活動的人員都上前去與他合影。王浩興介紹,他是在2014年買了美麗灣畔小區5號樓的商品房,去年年底收樓後,現在已經裝修。前不久收到通知,就來茶山國土分局不動産登記中心辦理産權業務,但是事先不知道自己將是東莞市首位不動産登記證書擁有者。
已頒權屬證書合法有效
東莞市不動産登記中心辦公室負責人曾瑞瓊表示,從6月27日開始,各鎮街不動産登記部門已經全部換了新的系統,按照新的不動産登記要求來開始辦公。此外,自2016年6月30日起,東莞市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動産登記業務,由各鎮街不動産登記窗口受理後,統一移交東莞市國土資源局委託的市不動産登記中心辦理。海洋與漁業部門、林業部門不再受理海域、林地等登記發證業務。目前,可辦理的不動産統一登記業務為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等建築物、構建物所有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海域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等不動産權利的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登出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等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不動産權利。
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已經依法頒發的土地、房産、林地、海域等權屬證書合法有效,不必急著更換。在今後依法辦理不動産轉移、變更等登記時,再換發新的《不動産權證書》或者《不動産登記證明》。
東莞市不動産登記中心辦公室負責人釋疑——
“小産權房”不可能“轉正”
南方日報:新證與舊證有什麼區別?為什麼要用新版不動産權證?有什麼好處?接下來,全市更換新證怎樣安排?
曾瑞瓊:新版證書與舊證主要有四點區別:一是名稱不同。原來是土地證、房産證、林權證、海域使用權證等多個證件,現在統一為:《不動産權證書》、《不動産登記證明》;二是印章不同。原為人民政府公章或相關部門公章,現統一為登記機構公章;三是增加不動産單元號。不動産權證書的一項重要變化就是增加了不動産單元號,能夠確定每個不動産在全國範圍的唯一性。和每個公民身份證號是一個道理,每個不動産也有它自己的“身份證號”;四是附圖更全面,逐步將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築物全部標注出來。
不動産統一登記是國家的重大戰略,是涉及國計民生的重大事項。“新版不動産權證書”是指國家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由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産登記簿證樣式,包括《不動産權證書》和《不動産登記證明》,使用新版不動産權證是落實國家統一部署要求。
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有多方面好處。一是方便群眾,辦手續更便捷。過去有多少個證就得跑多少個部門,群眾辦事比較麻煩。統一登記後,實行“一個窗口進,一個窗口出”,讓企業和群眾只需要跑一個部門、一個窗口,交一次材料,拿一次證。二是提高效率,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準。將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動産登記職責整合到一個部門,可以打破部門和地區分割,解決了職責交叉和權責不清問題,有利於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準。三是保護權益,交易更安全。統一登記能夠有效避免産權交叉或衝突,保證各類不動産物權歸屬和內容得到全面、統一、準確的確認,有效保護權利人合法的不動産財産權。
從東莞市正式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之後,一是按“發新停舊”的原則,原舊版的土地證、房産證、林權證、海域使用權證等證件一律停止發放。二是按照“不變不換”原則,過去依法頒發的各類不動産權屬證書繼續有效,登記部門不會強制要求群眾前來換證,在今後群眾依法辦理變更、轉移等登記時,再逐步更換新證。
南方日報:以辦理房産證為例,不動産登記的辦理流程和所需資料是怎樣的?
曾瑞瓊:以辦理商品房首次登記為例,辦理流程為:1.申請人到不動産所在地的不動産登記部門申請權籍調查;2.申請人到不動産所在地的不動産登記窗口遞交申請材料;3.屬地不動産登記機構受理、初審後報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審核;4.市不動産登記中心核準並將登記事項記載于登記簿;5.申請人到不動産所在地的不動産登記窗口領取《不動産權證書》。所需資料:1.《東莞市不動産登記申請書》;2.當事人的身份證明;3.不動産權屬證書(已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權屬來源證明;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6.《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7.《竣工驗收備案證書》;8.經審查的不動産權籍調查結果(不動産權籍調查表、界址點坐標成果表、不動産測量報告、宗地圖、查丈表、墻界表、房産分層分戶平面圖等);9.相關稅費繳納憑證;10.其他必要材料。
南方日報:不動産證書上能否署上孩子的名字,還是與原來的房産證等要求相同,需要年滿18歲才可以署名?
曾瑞瓊:根據《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和《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未成年人可以作為權利人辦理《不動産權證》,但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辦理時應當提供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身份證或者戶口簿、有關監護關係等材料;由於未成年人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因此在處理該不動産時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南方日報:不動産證書需要收取哪些費用?與之前相比,情況如何?
曾瑞瓊:在國家尚未出臺不動産統一登記收費標準的情況下,本著不增加企業、群眾負擔的原則,不動産統一登記收費項目和標準仍按現行政策執行。具體費用要結合辦理的業務類型和面積等來具體核算。
南方日報:如果群眾想將舊證更換為新版不動産權證,應該怎麼申請?
曾瑞瓊:在東莞市實施不動産統一登記前依法頒發的土地證、房産證等各類不動産權屬證書與新版不動産權證在法律效力上是一樣的,為避免增加群眾負擔,一般情況下建議“不變不換”,若群眾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更換的,可以申請辦理,辦理流程:1.申請人提交申請資料,不動産登記部門進行權籍調查或數據整合;2.申請人到不動産所在地的不動産登記窗口遞交申請材料;3.屬地不動産登記機構受理、初審後報市不動産登記中心審核;4.市不動産登記中心核準並將登記事項記載于登記簿;5.申請人到不動産所在地的不動産登記窗口領取《不動産權證書》。所需資料:1.《東莞市不動産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材料;3.不動産權證書或其他房地産權屬證書。4.補發不動産權證還需提供刊登遺失聲明的公告材料(刊登的遺失聲明需滿15個工作日)。
南方日報:小産權房屋能否在不動産權登記之後獲得合法産權登記證件,實現“轉正”?
曾瑞瓊:不動産登記是按照《物權法》、《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和《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要求,依法保護不動産權利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小産權房”違反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從誕生之日起就沒有取得合法的身份,因此,在國家沒有出臺法律法規允許辦理的情況下,“小産權房”不可能在實施不動産權登記之後就獲得合法産權登記證件,實現“轉正”。
南方日報:不動産登記後,誰都可以查詢嗎?市民可以通過不動産登記查詢到類似“房姐”的情況嗎?
曾瑞瓊: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查詢不動産登記資訊。關於查詢問題,《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和《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十七條作出了明確規定。一般來説,不動産權利人、與不動産權利有利害關係的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産登記資料。另外,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國家安全機關、監察機關等需要查詢權利人的不動産資訊時,也是可以查詢的,但必須依法提供查詢目的和查詢的證件,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産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登記機關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洩露登記資料,以及查詢的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洩露查詢資料的,都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