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消費者賣掉香港房産,在廣州繁華地段的凱盛廣場買房準備養老。不料買房僅僅一個月後,開發商就被曝深陷欠款欠薪危機,隨後項目停工,一停就是一年,至今不見開工。買房人收樓無望,四處維權。《天天315》聚焦:稀缺地段上的爛尾樓。
央廣網北京6月17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在我國,女性的平均退休年齡在50歲左右,有不少人退休前就已經考慮好了,退休後,如何養老、在哪養老等人生重大問題。林女士是香港居民,今年47歲,快退休的她,早早就為未來自己在哪養老做好規劃。
2014年,她賣掉了香港的房産,選擇在廣東省中山東鳳鎮買房養老。
經過一番精挑細選後,2014年10月她選定在地處東鳳鎮繁華地段的凱盛廣場,買下一套房産。據林女士介紹這個樓盤,地段好、交通方便、價格合適,開盤時,開發商中山市凱盛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還邀請了該樓盤的代言人香港明星黎耀祥前來助陣,引來眾多購買者排隊瘋搶,她足足排了3個小時的隊才買到。
合同約定2016年3月份才交房,林女士付清全款後就立刻返回香港繼續工作,沒有再關注和樓盤有關的任何資訊,只是偶爾會和售樓給她的銷售通通電話,了解一下樓盤的工程進度。
一直到2015年5月,銷售突然莫名其妙主動打來的一通電話,打破了林女士平靜的生活,養老美夢也就此化為泡影。
林女士:因為我是在香港,廣東生活都是比較容易,還適應一點,所以我就決定把香港的房子賣了,在東鳳養老定居,就買了這個。因為我是單身,沒有家庭,這個房子就適合我。這個樓盤在105國道,在東鳳最繁華的中心地段,它的地理位置相當不錯,我就選擇了它。我的合同約定是在2016年3月31號收房,到2015年年初銷售,賣樓給我的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我,他説他已經不做了,因為開發商欠他半年的工資。我就趕快讓我的朋友再去現場看一下,我的朋友就説了已換了一家銷售公司,新的那批銷售説,沒關係,只是換了一家公司,我的朋友當天就加入了一個業主的QQ群,幫我也加入了。
其他在當地生活的業主告訴記者,其實在業主們買房一個月後,就有當地媒體曝出,開發商深陷欠款欠薪危機。據業主姜先生介紹,14年11月份,他就看到新聞説,有不少人在東鳳鎮凱盛廣場前拉橫幅討薪,還有人怒砸售樓部。
姜先生:買完樓沒多久就在售樓中心門口出現了拉橫幅,很多特警過來維持治安的事情。我們通過朋友圈發現了這個新聞,就問了售樓人員,售樓人員説是承建商欠了工人工資,跟他們開發商沒有關係,説讓我們安心在家等著售樓就可以了,所以我們也就沒把它當回事。
經濟之聲記者在網上搜尋到相關新聞時意外發現,在廣州有兩個凱盛廣場,一個建在東鳳鎮,一個建在佛山杏壇,開發商都為中山市凱盛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據當地媒體報道,佛山杏壇凱盛廣場也發生過討薪事件,據當地媒體報道,佛山杏壇凱盛廣場承建商從2013年就開始拖欠工人工資,2014年年底工人們找承建商討薪時被告知,開發商拖欠鉅額工程款,承建商也在維權,於是,2015年初工人又向開發商討薪。據當地記者介紹,相關監管部門當時聯繫了開發商和承建商負責人到場協調,協商結果是,開發商同意先付清工人工資。 2015年有媒體報出這個項目莫名停工。
東鳳鎮凱盛廣場的討薪事件是在2014年年底,據當地媒體報道,多家合作商和工人在東鳳鎮凱盛廣場拉橫幅維權,因對方拖欠3000多萬鉅額工程款及工人工資。
稀缺地段樓盤,一期銷售火爆,為何還欠下鉅額工程款?在這些問題都沒有得到答案的情況下,開發商竟在2015年1月,又請來另一樓盤代言明星,繼續搞促銷,繼續售樓。在這之前,第一批銷售人員因開發商拖欠半年薪水沒發,而集體離職。業主林女士就是在這時接到了打破她平靜生活的電話。緊接著,沒過多久,業主們又得到第三個噩耗,那就是樓盤徹底停工,售樓處突然一夜之間人去樓空。但業主們並沒有大驚小怪,因為樓盤停工導致逾期交房,這類情況在東鳳鎮很常見。
林女士:我們的意識也沒那麼強,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就認為等吧。因為東鳳這邊很奇怪,其他的樓盤都會有逾期交樓的狀況出現,所以當時我們也沒有太擔心。
後來,出乎大家意料的是,項目一停就是一年,直到2016年3月31號,交房日都過了,也沒有開工。
業主:銷售備案表,地稅、契稅等,我們全部都交了,它所有的手續都跟其他樓盤的手續一模一樣,而且政府也把我的稅交了,也給我開了發票,等於下一步等的就是它交樓。直到2016年3月31號,我們去收樓的時候,售樓部的大門關上了,門口貼上一張通告,當地政府的一個通告,由於開發商單方面原因,目前工程處於停工狀態,預計31號無比按約定項目(已售)的業主交樓,市政兩級政府高度重視,讓我們繼續等待售樓通知。不知道是哪又給所有業主又發了一個短信,説售樓延期到2016年12月底,讓我們在4月15號到4月20號之間有空到售樓中心領一下延期交樓通知書。我們找當地政府問,當地政府説他們資金鏈斷裂,現在沒有錢去支付剩餘的工程款導治工程停工,現在也沒有説什麼時候能支付,這個工程等於是遙遙無期。
業主們這才開始四處維權,但發現已經無法聯繫到開發商,他們因此懷疑開發商可能已經跑路。記者也輾轉找到開發商相關負責人的聯繫電話,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在業主提供的證據資料中,記者找到了中山市東鳳鎮住建局中山市東鳳鎮綜治辦,在2016年3月28號發佈的一個和開發商無法按約定交房有關的公告提到,東鳳鎮政府將全力敦促開發商凱盛公司和主要經營人,儘快拿出切實可行的恢復施工和延期交樓方案。
佔據著稀缺地段的這棟爛尾樓何時能“復活”?東鳳鎮綜治辦的工作人員,以不方便接受採訪為由拒絕透露任何資訊。
我們先從業主口中來了解一些該事件的最新進展。
業主:政府告訴我們,開發商欠8290多萬,查封了 166套的物業,導致去年突然人去樓空。因為1到4樓的商鋪是大興(意譯)公司買下的,政府也安排大興商鋪的負責人到場説,不用怕,不會資不抵債。大興跟我們業主是工作一條船的。建築商負責人也跟我們説不用怕,他們現在三方,大興、凱盛、龍源(音譯)在協商,會在2016年的4月份就會動工了,2016年的4月15號那天政府又集齊我們業主見面了,説將來樓盤不能在4月15號開工。那天凱盛的新法人楊先生,這個楊先生不是我們簽合同的那個公司法人,然後他跟我説他們公司在2014年8月份左右就換了他做法人,他是凱盛的員工,所以大家都會很吃驚,我們就擔心,問怎麼會突然之間換了法人?當地政府説,換法人凱盛的董事會批准,是可以換法人的,楊先生當天就説他現在就跟龍源談談接下來的開工時間,告訴我們協商成功了就會在5月到6月就會開工了。
到目前為止,樓盤還沒有任何要開工的跡象,林女士告訴記者,她前兩天還去過。
林女士:門開著,有兩個保安輪班,沒有工人。我上去看過了,我買的那個房屋是精裝的,我看了其他業主的,現在裏面都是框架、毛坯,沒有電沒有水,電梯很奇怪,只能上到6樓,消防也沒有,就是一個框架。
為了養老而買的房子開發商卻遲遲不交房,業主到底應該怎麼辦?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雲和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裘葉共同就今天的話題做出點評。
經濟之聲:這位消費者賣掉了在香港的房産想要在廣東買房來養老,現在的問題是,開發商深陷欠款欠薪的危機當中,數額巨大。目前他們也懷疑開發商已經跑路,樓盤可能會成為爛尾樓。能否從哪些跡象判斷出開發商已經跑路?
蘆雲:從這個案件來講,因為它很早就出現了欠款欠薪,甚至出現了一些法律上的糾紛,這至少表明開發商在進行開發項目或者在其他事情上已經出現了一些危機或者狀況,至少他已不在正常的經營或者建設過程中了。這時消費者以及跟這個項目有關的人需要引起注意。但具體他到底是跑路了還是破産了,因為現在一般涉及到樓盤開發,特別是爛尾的情況比較複雜,最後如何定性還是應當結合這個案件的具體情況。
經濟之聲:現在問題是,不管開發商是跑路了還是資金鏈斷裂了,或是其他問題,如果出現了這樣的問題,消費者怎麼辦,房子還沒有建好,處於爛尾的狀態消費者又該怎麼辦?
蘆雲:一般産生爛尾有兩種情況,一是純因為市場問題,比如拿了地之後開工建設,但是因為市場發生了變化,産生一些虛的泡沫,可能開發商不願意繼續再往裏投錢,或者他覺得再投錢也看不到什麼經濟效益,所以他會放棄建設。二是因為開發商自己的資金鏈斷裂,或者他有一些違法違規的原因,非市場問題直接導致的。一般,市場所産生的問題一般只能由市場解決,但如果是因為資金的問題甚至是違法違規的問題,在實踐中這種情況大部分是政府會去接管,或者政府會有一個限期,讓企業投入資金或者引入其他的合作夥伴,如果沒有辦法去實施,因為房地産開發項目一般涉及的資金比較大,涉及的人員也比較眾多,所以政府從整體性上考慮,一般在實踐中有可能會將這個項目再重新收回,重新進行招投標和接管,這種情況下消費者的權利還是有一些救濟的途徑。
經濟之聲:現在業主們希望當地的政府能夠公開一些和開發商相關的資訊,從法律上來説,他們現在最需要獲取的資訊有哪些?
裘葉:首先,業主可能想知道開發商目前的狀況,到底是不是他們設想的跑路或者由於資産不夠導致清産,還是其他原因這。第二,關於樓盤是否有合法的手續,這對於業主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資訊,比如這個樓盤前期的開發手續是否合適,有沒有預售許可證等。對於資訊公開,我們國家有資訊公開條例,條例明確規定,如果申請人提出資訊公開的申請,在15個工作日之內必須要得到答覆,如果沒有,申請人可以採取其他的訴訟或者復議手段獲取相應的資訊。
經濟之聲:業主們覺得現在起訴開發商可能會存在一定困難,因為承建商和一些商鋪購買者的起訴案件還沒有結案,也就是在他們之前已經有人起訴了開發商。他們認為相關的案件結案以後業主們才可以繼續起訴,這種看法在法律上是否合適?
裘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時候,其他案件不影響,也即雖然目前可能這個項目存在很多案件,但是這不影響業主現在選擇法律途徑維權。
蘆雲:我非常贊同裘律師的分析,因為在這裡面可能會出現主體的交叉,但是它在法律關係上是完全不同的,可能開發商也好,承建商也好,它跟不同的主體有涉及到材料的糾紛、工程款的糾紛,各種糾紛,但是這些都不會影響開發商跟業主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糾紛,也就是説它是一個獨立的一個案件,這個也不以任何的案件為前提,也不以任何的案件為結果,但是這裡面會有一點對業主有一點影響,就是説如果這個開發商最後資不抵債了要破産了,它一旦進入到破産程式的時候,這時候我們的業主就要提前有一個警醒的意識了,因為在破産程式裏面,最後這個企業實際上最主要的原因是資不抵債,它的資金可能是很有限的,再加上破産程式,本身很漫長,而且破産費用比較高,這裡頭可能業主就需要首先去申報破産的一些,作為破産債權人去進行申報,然後在破産有限的資源裏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經濟之聲:林女士是為了養老才買的這個房子,而且為了買這個房子把自己在香港的房産賣掉了,現在開發商遲遲不交房,她該怎麼辦,她能用什麼樣的方式來維權?
裘葉:因為她跟開發商之間有一個買房合同,所以可以通過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途徑,不管是仲裁還是法院訴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開發商交房,如果業主覺得目前開發商交房不是很現實或者它已經放棄了,不要求開發商交房的情況下,可以提出要求解除合同,返還她當初購房的房款以及相應的損失款等。具體要看林女士如何選擇。當然,因為這個案件裏,工程的承包人可能已經訴了開發商,雖然在法律有規定,承包商的工程款有優先受償權,但是提醒消費者,如果你已經購買了商品房,支付了全部的款項或者是大部分的款項,承包人的這種優先,工程款的優先受償權不能是對抗消費者的,也即我仍然可以訴訟,在最後比如執行款分配的時候,仍然跟工程款有平等的受償權。
經濟之聲:微信平臺上,網友不斷地向我們反映,比如瀋陽、石家莊等都出現過或者正在出現商品房爛尾這樣一些情況。在買房之前,消費者有沒有可能通過一些什麼樣的渠道或者現象能夠發現這種可能性的存在,從而避免買到這樣的房産?
蘆雲:這個問題確實挺難。因為首先,房地産市場確實是一個變化莫測的市場,加之有一些地區的差異或者一些政策引導,會導致消費者在做出判斷的時有一些偏差。在現有的情況下,首先要關注的是最基礎的法律所規定的五證。另外,在合同上,要對於可能發生的,比如對房子一些的特殊約定,房子容積率、配套的規定等要有一個明確的表述。此外,一旦出現有爛尾這樣的跡象或者開發商涉嫌跑路的跡象,消費者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當然也提醒消費者,要用合理合法的正當方式去反映,而不能用激進的方式,相信我們的政府有能力處理好這樣的事情。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