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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呂梁開發商跑路不交房不退款 業主數次維權未果

  • 發佈時間:2016-04-09 07:21:4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圖片來源:資料圖)

  業主數次維權未果忠告要買現房

  山西呂梁聚富花園開發商跑路不交房不退款

  山西呂梁市離石區聚富花園小區的業主們,因買了手續不全的房子,開發商遲遲不交房,也不退款,還在堅持維權。法院已判決開發商給業主們退還房款和利息,並簽了合同。但開發商遲遲不履行承諾,業主們走投無路數次維權至今卻依然未有結果。

  “如果房子拿不回來錢也要不回來,我們就會繼續維權。”聚富花園業主薛麗軍説。

  業主們不明白,為什麼開發商沒證件還能建起幾棟樓?為什麼建房初始,職能部門不監管,等業主們維權了才調查?

  沒有預售證,業主們當初怎麼就敢買這樣的房子?這到底是一處怎樣的樓盤,背後究竟存在怎樣的問題呢?

  低價陷阱

  聚富花園(原名濱河·時代城),由太原通達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建設,企業負責人劉馮,2011年11月開工,同時建設五棟高樓。

  “價格相對便宜,他母親又是本地著名企業家。”業主靳曉勇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他當時是貸款買的房子,現在房子住不上只能租房子湊合著過。

  同靳曉勇情況類似,業主賀琴因為開發商是山西本省省會太原人,才比較相信他的為人,而且當時廣告宣傳的好,也説五證齊全,沒想到後來會發生那麼多事。

  業主劉仰告訴記者,購房合同上承諾2014年6月交房,眼看交房日期快到了,樓房卻只建了一半就停工了。

  業主們找開發商理論,開發商答應延期一年交房並賠償違約金。2014年4月15日,公司合夥人王志強還跟業主簽了保證書,承諾6月底不交房就退房款。如今快兩年了,開發商不交房不退款不露面,電話也打不通。

  業主薛麗軍曾給開發商劉馮打過電話。電話錄音中,開發商劉馮的回答是:“我拿了你的錢,拿了就拿了,你要怎麼樣?”

  據業主透露,目前太原通達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的法人從劉馮換成了李昱璇。記者致電劉馮和李昱璇(劉馮的妻子),截至發稿前都未接通,一個無人接聽,一個停機。

  房子蓋了一半,為什麼停工了呢?呂梁市離石區交口街道辦張主任説:“他現在什麼手續都沒有,也沒有錢。”

  售樓部工作人員馮佩佩告訴記者,關於為什麼停工她也不清楚。“現在已經沒有再賣房子了”。

  據調查,2014年3月25日,呂梁市城建管理綜合執法支隊發出的《抵制違法建設告市民書》中,明確濱河·時代城為違法建設項目。

  2014年6月,呂梁市離石區城建執法監察大隊經了解情況後,因聚富花園存在手續不全問題,在自己的許可權範圍內依法對聚富花園多次下令停工。

  經業主多次反映後,2015年11月25日,呂梁市委社情民意辦公室在人民網留言板回復:經查,聚富花園工程土地手續有呂梁市人民政府呂政工用[2012]9號文件,沒有城建手續,也未取得預售許可證。

  但業主們表示最開始買房子時,售樓部出示過一個證件。業主購房時拍下的土地成交確認書上顯示,聚富商貿有限公司競得編號是2008-17號地塊,位於呂梁市區西濱河北路北側,新縱十二街東側,土地面積為29909平方米。

  聚富花園小區的開發商是太原通達建設發展有限公司,位置在離石區馬茂莊十字路口龍騰花苑底商,小區面積為380畝,當時的廣告宣傳頁上寫的也是開發商徵地380畝。那為什麼土地確認書上顯示開發商名稱、位置、小區面積均與實際不符?這究竟是不是聚富花園小區的土地確認書?

  記者致電呂梁市離石區城建局和國土資源局辦公室,電話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

  業主高永林表示,售樓部向業主出示的根本不是聚富花園的土地成交確認書,直到政府勒令停工,才知道以前看到的是假手續。

  業主多次維權未果,開發商跑路

  此後,業主們和開發商直接溝通無果,又多次到街道辦,區、市政府反映情況,請求政府督促解決。記者致電離石區人民政府辦,工作人員説由於分工問題,這不歸他們管。

  2015年6月7日,離石區交口街道辦領導親自到太原會見劉馮。劉馮出具了2014年3月27日時任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張效彪、原則同意聚富汽貿城職工住宅樓邊施工邊辦手續的相關批示,以及市土地、城建相關部門關於其非法佔地修建累計450余萬元罰款收據。同時要求交口街道辦幫助其協調市土地、城建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同時允許其繼續修建。

  時至今日,聚富花園小區仍處於停工狀態。

  事情毫無進展,2016年3月21日,多名業主再次維權。唐繼琴是維權的業主之一。無奈之下,他們又在聚富花園接待中心樓上懸挂多條橫幅,據目擊者説現場一片混亂。

  維權不能解決問題,業主們也走過法律途徑。

  “賠了一萬才退的,我交了10萬房款,拿回來9萬元。”2013年,業主高平凡(化名)將開發商劉馮告至法院,請了律師,但立案後沒開庭。“負責我這個案子的法官讓我調解,並聯繫了被告,但被告要我出一萬元解決。”平凡表示他至今也不明白為什麼要出那一萬元,現在還想要回那一萬塊錢。

  2014年10月以來,陸續有19戶購房戶向離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審理判決,認定濱河時代城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與購房戶所簽訂的合同無效,開發商應當還購房戶購房款及利息損失。但法院開庭時,開發商沒有到庭,判決結果至今也未執行。

  事已至此,離石區交口街道辦事處建議業主們通過法律手段繼續維護合法權益。

  業主薛麗軍告訴記者,他于2014年8月即向離石區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離石法院便直接將該案轉至太原,委託太原市杏花嶺區人民法院執行。

  經杏花嶺法院多次聯繫通達公司負責人,並向薛麗軍承諾:和解協議如果到時候對方履行不了,可以隨時來法院恢復執行原判決。

  2014年12月11日薛麗軍與太原通達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執行和解協議。協議書由公司的代理律師劉鶴翔(通達公司法定代表人劉馮的兒子)代為簽訂。協議上承諾分月返還申請人執行款,但開發商卻至今未履行協議。

  關於為何拒不執行協議約定一事,記者聯繫到劉鶴翔,他表示不了解、不清楚。

  薛麗軍告訴記者,杏花嶺區法院的主辦法官楊法官曾聯繫到了開發商,得到的回應是:“人家老闆説‘誰簽的和解協議,找誰要錢去,我不管’。楊法官説老闆不給錢他們也沒辦法。”

  此案件擱淺至今,記者聯繫到楊法官詢問相關問題,他表示不明白記者説的什麼情況,再無其他回應。

  業主欲依法維權,忠告大家買現房

  “借款買房子,房子看不見,兒子找不著媳婦,借款還不了,活得累。”業主們購房花的錢,大部分都是借來的,賀琴説。

  開發商無證售房,法院已下判決,開發商拒不還錢,業主多途徑維權無果。那麼,接下來業主們應該怎麼辦,難道交出去的錢真的就要不回來了嗎?法律又能否還業主們一個公道?

  “業主可以聯名委託律師事務所,律師遞交委託手續,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讓法院開一個委託調查函。由律師去查工商企業檔案,如果開發商有錢卻逃避債務的話,法院應該對開發商進行拘留判刑。”北京浩東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孫浩然認為,現在只能繼續走法律途徑維權,依靠法院強制執行力解決問題,錢還是能要回來的。

  不管最終能不能維權成功,經歷這一番曲折,業主李振華想給買房子的人們一個忠告:最好買現房。他希望政府能好好整治一下現在的房地産行業,還業主們一個公道。

  業主們表示,權益得不到保護,決不放棄。他們會繼續維權,並堅信法律是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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