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首席記者 范玉蕾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給廣大消費者帶來便利,同時也存在不少食品安全隱患,亟須整治、規範。
日前,記者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這意味著今後“三小”也必須要按“規矩”來經營了。圍繞即將實施的《條例》,省食藥監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詳細解讀,記者從中選取了部分亮點內容。
支援小攤點規範操作
創建品牌
根據《條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事機構對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工作進行綜合協調、監督指導,推進綜合執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隱患排查、資訊報告、協助執法、宣傳教育等工作,應當協助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的監督管理工作。需指出的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對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鼓勵集中經營。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通過業務培訓、資金扶持、場地租金優惠、就業幫扶等措施,鼓勵和支援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規範操作,改進生産經營條件和工藝技術,創建品牌。
“寬進嚴管”須登記或備案
我省將對小作坊、小餐飲實行登記證管理,對小攤點實行備案卡管理。核發登記證、備案卡不收取任何費用。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不得超出登記證、備案卡載明的經營項目從事生産經營活動。小攤點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備案卡載明的區域。同時,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應當在生産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公示登記證或者備案卡、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小作坊、小餐飲還應當公示食品添加劑使用情況等相關資訊,接受社會監督。
《條例》要求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在製作食品時生熟隔離,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應當無毒、無害、清潔等;加工、貯存、運輸、裝卸和銷售食品的環境、容器、工具、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並保持清潔,有密閉的餐廚廢棄物存放設備,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存放、運輸;應當使用符合規定的餐飲具或者採用集中式消毒餐飲具。
同時,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從業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無害、清潔的器具。從業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持有效健康證明從事食品生産經營活動。患有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網路售賣食品實行“實名登記”
《條例》對網路食品交易提出了明確要求,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審查其食品經營許可證件或者備案憑證。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入網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有違反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臺服務。
小作坊不得生産加工乳製品
《條例》明確要求,小作坊不得生産加工乳製品、速凍食品、酒類(白酒、啤酒、葡萄酒及果酒等)、罐頭、飲料、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果凍、食品添加劑等産品,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生産加工的其他産品;小作坊對生産加工的食品進行預包裝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食品名稱、地址、配料、生産加工者、生産日期、食品貯存條件、保質期、登記證號、聯繫方式等資訊。小作坊生産加工的食品首次出廠前經有資質的食品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後方可銷售。在登記證有效期內,小作坊應當每年對其生産加工的食品進行檢驗,並保存相關憑證。
學校、幼兒園門口百米內禁止擺攤
《條例》對小餐飲也提出了明確要求,如有固定經營門店,場所面積與生産經營面積相適應,各功能區佈局合理;採光、通風、照明、噪音等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要求;廚房粗加工、烹飪、食具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原輔料貯存區域等場所分區明確,防止食品存放、操作産生交叉污染;操作間與就餐場所、衛生間有效隔離;配備有效的冷藏、洗滌、消毒、油煙凈化、防蠅、防塵、防鼠、防蟲設施,以及處理廢水、存放餐廚廢棄物的容器或者設施。
小餐飲不得經營裱花蛋糕、生食水産品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其他食品。
從事小攤點經營活動,應當有與其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工具、容器、工作臺面以及防蠅、防雨、防塵等設備設施。小攤點不得銷售散裝白酒、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嬰幼兒輔助食品等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高風險食品。
學校、幼兒園門口一百米範圍內禁止小攤點經營。
建立信用檔案和黑名單制度
根據安排,縣(市、區)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將建立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信用檔案,記錄登記資訊、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依法向社會公佈並實時更新。對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同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建立黑名單制度,將有下列行為之一且拒不改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列入黑名單:
(一)違反食品安全標準規定,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的;
(二)生産、經營變質、過期、摻假摻雜偽劣食品的。
列入黑名單的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三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産經營活動。
連結
①
名詞解釋
食品小作坊
是指有固定生産加工場所,生産條件簡單、經營規模小,從業人員少,從事食品生産加工活動的個體經營者。
小餐飲
是指有固定門店,條件簡單、從業人員少,從事餐飲服務的個體經營者。
食品小攤點
是指無固定經營場所或者在相對固定區域,從事食品銷售或者現場制售食品的個體經營者。
連結
②
我省整治提升33217家食品“三小”
本報訊 (首席記者 范玉蕾)2015年11月中旬至今年4月份,省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全省範圍內組織開展了為期五個月的“清死角打窩點”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其中整治提升小作坊、小攤點、小餐飲33217家,關門取締764家。
食品生産小作坊、小攤點、小餐飲(以下簡稱“三小”)與百姓生活息息相關。據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當前,我省“三小”數量眾多,所佔比重較大,主要分佈在農村、社區和城鄉接合部,經營者法制觀念和食品安全意識相對薄弱,大多以家庭為主或個體經營,從業人員流動頻繁,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不到位,生産經營條件簡陋,食品品質安全難以保證。為深入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切實摸清“三小”底數,全面加強“三小”管理,省政府食品安全辦公室、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開展了這次“清死角打窩點”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專項整治期間,全省張貼專項整治行動公告共涉及35112個村(社區),共排查錄入數據資訊222508家(其中:食品生産加工小作坊31417家、小餐飲店59506家、小飯桌7038家、小食雜店63000家、食品攤販57883家、其他與食品相關業態3690家),整治提升33217家,關門取締764家,厘清職責344項,在各種媒體發佈動態資訊32378條。
活動過程中,包括我市在內各地監管部門都強化了稽查辦案,公安機關提前介入,嚴肅查辦了一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其中,我市的藁城區對轄區內無證無照的畜禽血豆腐、熟肉製品加工點進行全方位清理整頓,搗毀取締“黑作坊”10家。
省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清死角打窩點”將是一場“持久戰”,下一步,全省各地將以《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小攤點管理條例》和實施為契機,切實加強“三小”的日常監督管理;深入開展“掃雷”行動,進一步加強農村食品安全治理。同時,強化基層食品檢驗、完善長效治理機制等。省會市民如發現問題“三小”,可撥打12331進行舉報投訴。
(責任編輯:羅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