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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偷排嚴重廢硫酸污染案件頻發 污染底數尚摸不清

  • 發佈時間:2016-05-11 08:52:00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郄建榮  責任編輯:羅伯特

  自2003年起我國一直保持著硫酸産量世界第一的地位。

  硫酸産量世界第一的背後,是大量廢硫酸的産生。環保部政策研究中心黨委副書記溫英民今天透露,我國每年約産生1億噸廢硫酸。在他看來,廢硫酸的處置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偷排、直排等違法問題十分嚴重。

  作為一線環保執法人員,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副處長萬年青説,有關廢硫酸的污染底數尚不摸清,相關執法亦缺乏政策支援。他建議,國家應該制定廢硫酸環境監管指南。

  廢硫酸污染底數不清

  中國硫酸工業協會副會長徐曉軍説,據不完全統計,截止到2014年底全國硫酸生産能力達1.24億噸,2015年全國硫酸産量9673萬噸。

  在溫英民看來,我國不僅是硫酸的生産大國,也是消費大國。他透露,近期發生的常州外國語學校土地污染事件,以及2014年發生的騰格裏沙漠違法排污事件均與非法排放廢硫酸有關。據他介紹,有企業通過鋪設暗管等方式,將未經處理的廢硫酸排入市政管道,甚至溝渠、河道、池塘。

  “初步預計,我國廢硫酸每年在4000萬噸以上。”溫英民説,面對如此巨大的廢硫酸産生量,必須要關注其監管、環境風險以及回收和處置等問題。

  長期在一線從事環境執法工作的萬年青説,廢硫酸作為危險廢物,其污染底數尚不清楚。“我國危險廢物管理實行的是企業申報制度,如果企業不申報核實起來就非常困難。”萬年青説,個別省申報的涉及危險廢物企業只有100多家,遠遠低於實際數量。

  萬年青透露,通常企業很少把廢硫酸納入危險廢物進行管理。同時,“危險廢物管理考核對政府機構約束力不夠,對政府考核欠缺”。

  涉危廢犯罪案件急劇增長

  據溫英民介紹,2015年,全國共發生各類突發環境事件330起,區域性、佈局性、結構性環境風險日益凸顯。他説,12%的危險化學品企業距離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域不足1公里,廢硫酸作為危險廢物,其産生、排放及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的環境風險也是不可忽視的,近年發生的廢硫酸污染事件,化工企業佔了很大部分。

  環保部固廢與化學品管理中心博士何藝稱,包括廢硫酸在內頻發的危險廢物非法傾倒和掩埋事故,已成為突發環境事件的重要誘因。據他介紹,我國每年約有7000萬噸的廢物尚未納入環保部門的統計範圍之內,大量環境風險處於不可控狀態。

  同時,我國每年有超過一半以上的危險廢物是由危險廢物産生單位自行簡易利用處置,但産廢單位自行利用處置情況不明,很可能通過産品等其他形式間接給環境和人體健康帶來潛在的風險。

  建議出臺廢硫酸環境監管指南

  “廢硫酸監管及環境風險防範是我國當前環境管理中一個重要區域。”溫英民説,近期,中央出臺的關於生態文明制度建設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包括2015年底,中辦、國辦印發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明確提出到2018年要在全國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

  “可以預見,隨著環境污染損害賠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業違法成本將大大提高。”溫英民指出,2015年中央出臺的《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明確提出“在環境高風險領域建立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的要求”,並由環保部和中國保監會聯合研究制定《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制度方案》。溫英民説,廢硫酸産生、運輸及相關資源回收等企業是否要納入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範圍、如何公開企業環境風險資訊並接受社會監督等很多問題都需要深入進行研究。

  對於廢硫酸的監管,萬年青的建議是,應儘快摸清廢硫酸的排放現狀,對廢硫酸的産生和使用部門進行摸底,以弄清楚廢硫酸的去向。

  他説,要提高對廢硫酸排放的監管水準,需要政策制定部門提供政策支援。萬年青建議,國家應該抓緊制定廢硫酸環境監管指南,以解決一線執法監管的實際需要。

  據溫英民介紹,有關廢硫酸的監管以及回收利用,在充分政策調研的基地上,下一步,國家有關方面將提出完善相關法律和政策的建議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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