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有效供應住房65萬套
- 發佈時間:2016-05-10 06:41:16 來源:深圳特區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徐強)記者昨從市規劃國土委獲悉,由該委編制的《深圳市住房建設規劃(2016-2020)》(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劃》)在官方網站正式發佈,從即日起到15日期間,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規劃》著重加強了住房供給側制度改革,提出了“十三五”期間總建設的目標為:有效供應住房65萬套,其中新建商品住房預售與現售30萬套,保障性住房供應35萬套;新增安排籌建住房75萬套,其中新增安排建設商品住房35萬套,新增安排籌建保障性住房40萬套。
“十三五”期間深圳住房需求側依然強勁
《規劃》首先對需求側進行了預測,根據對“十三五”期間我市人口總量與結構分析,以及相關人群租、購住房的需求預測,2016至2020年,預計全市商品住房總需求約179萬套,其中,購房需求約89.8萬套,租賃住房需求約89.2萬套。
《規劃》還特別強調,隨著《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的實施,深莞惠一體化進程加速,以深圳為核心的深莞惠大都市圈快速發展,我市住房消費呈現向外擴張趨勢。根據預測,“十三五”期間,預計我市居民在東莞、惠州等地購房需求25萬套,每年約5萬套。
《規劃》透露出的另一個重要資訊是:我市正進一步通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強住房政策頂層設計,進一步完善安居型商品房的供應、分配製度體系。通過加快商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賃房、住房貨幣補貼等多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保障我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各類人才的基本住房需求,從根源上穩定房地産市場,向市場傳遞增加供應信號,真正實現人才紮根深圳、建設深圳。
堅持供給側“三分法”原則推進“住有所居”
面對“十三五”期間如此龐大的居住需求,此次《規劃》編制以問題為導向,對住房現狀、規劃總目標、各類住房建設目標、住房市場運作情況、保障性住房建設成效、居住品質等內容進行深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十三五”期間總建設目標。
合理安排住房建設目標,多渠道落實籌建保障性住房。規劃期內,通過新供應用地、城市更新項目等方式安排建設商品住房35萬套、3150萬平方米,其中安排新供應用地建設2.5萬套、225萬平方米;城市更新建設26萬套、2340萬平方米;徵地返還用地建設6.5萬套、585萬平方米。通過新供應、城市更新配建、軌道交通車輛段上蓋、拆遷安置、産業園區配套住房建設等新增安排建設保障性住房15萬套,830萬平方米;通過挖掘存量保障性住房項目、棚戶區改造、企業自有用地建設、城際合作、盤活社會存量住房等方式安排籌集保障性住房25萬套,合計新增安排籌建保障性住房40萬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