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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達爾股權之爭風雲再起

  • 發佈時間:2016-05-09 06:29:47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 深圳特區報記者 王平

  康達爾(000048)與京基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基集團”)曠日持久的股權之爭風雲再起,京基集團的一紙收購報告書將事件推向白熱化。

  京基集團公佈“奪位”計劃

  康達爾5月5日公告,京基集團日前向公司送達《收購報告書摘要》,計劃再度增持公司2%的股權。

  在這份收購報告書中,京基集團表示,看好康達爾未來發展前景及投資價值,期望通過增持康達爾股份擴大其影響力。為此,4月28日,經過股東會一致同意,京基集團自當日起六個月內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允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或通過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資産管理計劃等方式適時增持不超過康達爾總股本2%的股份,並承諾在增持期間及法定期限內不減持其所持有的康達爾股份。

  去年9月6日,康達爾發佈的詳式權益變動報告書中披露,2015年8月京基集團有限公司在二級市場以自有資金購入康達爾股份1890萬餘股,佔股4.84%。當月31日,京基集團與自然人林志、王東河簽署《一致行動人協議》,三方合計持有9660萬餘股,佔股24.74%。今年1月16日,林志、京基集團和王東河等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增至29.74%。

  本次收購前,京基集團持有康達爾股份佔總股本的比例為30.00%,均為A股普通股。本次收購完成後,收購人持有康達爾股份佔其總股本的比例為32.00%。4月28日開始,京基集團開始實施增持計劃,至4月29日,已通過深交所集中競價交易系統累計增持康達爾股份3907752股,佔康達爾總股本的1.00%。也就是説,截至該報告書摘要簽署日,京基集團持股達31.00%。

  而截至目前,康達爾控股股東華超投資持有公司31.66%的股權,如果京基集團在順利完成上述增持計劃,其持股比例將超過華超投資,躍居第一大股東的席位。

  康達爾質疑收購資格合法性

  對於京基集團的“奪位”計劃,康達爾立即加以回擊。康達爾表示,依據有關規定,京基集團不具備收購上市公司的主體資格,不得收購上市公司。

  5月5日,在按照信批程式發佈京基集團《收購報告書摘要》的同時,康達爾發佈了提示性公告。在這份公告中,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收購的法律基礎是否完備。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有這樣規定的,任何人不得利用上市公司的收購損害被收購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購上市公司,其中第二和第三條就包含,收購人最近3年有重大違法行為或者涉嫌有重大違法行為;收購人最近3年有嚴重的證券市場失信行為。

  據了解,雙方股權爭奪始於“超級牛散”林志。2014年,林志利用13個自然人賬戶,多次增持康達爾股票,受到深圳證監局的處罰。之後,林志及其他12個自然人股東與京基締結一致行動人,康達爾與京基的股權爭奪逐漸明朗,而雙方的股權矛盾亦日漸加深。

  康達爾稱,已有充分證據證明林志曾是京基員工且這12名自然人中至少有11人在買賣康達爾股票時點屬於京基集團及其下屬企業員工。而京基集團刻意隱瞞事實,對深交所關注函作出虛假回復,嚴重違反資訊披露義務。提示公告認為,鋻於京基集團以及林志等13名自然人存在的一系列涉嫌重大違法事項尚在法院訴訟和監管部門的調查之中,依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京基集團不得收購上市公司。

  股權之爭僵局待破

  其實,這不是康達爾第一次態度如此強硬地進行反擊。康達爾與京基之間已有多次交鋒,隨著京基的步步緊逼,康達爾也不斷進行反擊。

  康達爾有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若是京基按照資本市場的規則進行收購,其動作本身不會有問題,但京基通過隱蔽增持來規避證券監管,則構成了多方面的違規操作。

  對於康達爾的質疑,在記者發稿之前,京基集團沒有給出正面回應。據悉,在收購戰中,該集團正式浮出水面後,專門組織了龐大的收購團隊,按照知情人的説法,相比以往,這次專業多了。一位長期關注這次股權之爭的股民張先生告訴記者,兩家公司在行業都有各自的優勢,強強聯合對於企業長遠發展還是有利的,但是一切都應在合理合法的基礎上進行。他很擔心,兩位大佬打架,上市公司的經營可能會受到衝擊,最後埋單的還是股民。

康達爾(000048)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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