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偽標識因何自身難保真
- 發佈時間:2016-05-04 09:31:07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防偽標識本是鑒別商品真偽的“試金石”,如今卻難保自身真實性。“新華視點”記者日前調查發現,今年以來,湖南、江蘇、安徽、廣東等地查獲多起通過假冒防偽標識制售假貨案件,涉案金額動輒逾億元。
設置防偽標識,初衷是防範、打擊假冒商品,是構建公眾消費信心的基礎保障,“看看産品是否有防偽標識”正在成為廣大消費者購物時的“標配”動作。但日益猖獗的防偽標識作假也令人防不勝防,甚至令人觸目驚心:各類假冒名牌防偽標識隨便印製、“論斤買賣”;煙酒、化粧品等高利潤商品是假冒防偽標識的重災區,一些不法商家甚至申請了400、800驗證電話;有些印上“中國防偽協會監製”字樣,建立起配合防偽標識查詢的網路系統……
本是防堵假冒偽劣的技術手段,如今卻淪落到自身要打假的地步,産生亂象的根本原因,一方面是現有《産品防偽監督管理辦法》並不具備法律強制性;另一方面是部門配合乏力,存在“龍多不治水、治不好水”的問題。
怎樣才能終結防偽標識造假亂象?在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基礎上,不妨借鑒“他山之石”。防偽標識屬於構建社會誠信體系,維護正常市場交易秩序時的特種技術産品,國際上普遍由政府嚴格監管,通行的做法是從源頭上對防偽標識生産企業進行“閉環監管”——有些國家防偽技術企業僅寥寥數家,且都由政府監管並派遣駐廠代表實行全流程監管,全方位監控産品流向。
對生産企業實施“閉環監管”的同時,加強防偽標識市場監管同樣重要。只有落實、協調好質檢、工商、公安等相關部門的監管職責,才能有效減少監管盲區;嚴厲打擊各類違規製作、銷售防偽標識的人和企業。如此,防偽標簽不“防偽”怪象才有可能得到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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