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稱買到假貨訴淘寶網三倍賠償
- 發佈時間:2016-05-04 09:32:28 來源:中國品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消費者稱買到假貨
訴淘寶網三倍賠償
本報訊 (記者曾祥素)網上買到假貨,認為淘寶網未採取必要措施,助長了假貨氾濫,應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黃先生起訴淘寶網要求判其賠償3倍貨款9990元。近日,北京市海澱區法院受理了此案。
黃先生訴稱,其于2015年11月11日在淘寶網店舖名為“皓威科技”的網店上購買了一台Sony Z5 Compat港版行貨手機。根據賣家所説,此手機是他從香港豐澤購買的正品行貨,發來的貨品中也包括了手機本體和一張豐澤的收據。黃先生將這張收據發給豐澤官方,將收據及手機的資訊發送給香港Sony,將手機和收據寄給中國Sony售後,這3家給黃先生的答覆均為此手機沒有記錄,即肯定不是香港行貨。而淘寶網的規則要求不退貨就無法進行投訴,故黃先生只能先將東西退回,由於淘寶給的退貨理由中沒有“售賣假貨”,黃先生在退貨的時候選擇的理由是“假冒品牌”,但在填寫退貨理由時聲明瞭賣家售賣假貨,並且在退貨和阿裏旺旺中都告知賣家,同意此理由就代表認可其售賣假貨。而賣家也同意了以此理由的退款。退貨後,黃先生立即投訴。而這時,賣家卻否認售賣假貨。淘寶也無視黃先生提交的證據,以及賣家已經承認了售賣假貨而産生退貨的事實,處理結果為投訴不成立。現在,此手機還在售賣。
黃先生稱,此案例中,自己提供的證據已經能證明賣家售賣假貨,同時賣家在退貨時也已經承認自己在售賣假貨,而淘寶網沒有對賣家做出任何處理,並且駁回了消費者的合理合法請求。黃先生認為,淘寶網若以“淘寶網只是資訊發佈平臺的服務提供商”為理由推脫責任是不合理的,因為,首先賣家通過了淘寶網的品質鑒定和如實描述認證,同時也繳納了保證金,即淘寶網已經使用自己的信譽擔保出了事後買家合理合法的要求能得到滿足;其次在退貨過程中,其提供的證據和賣家的行為足以證明賣家在售賣假貨,淘寶網仍然採取了打擊買家、無視證據的做法,並且直到現在還能確認到賣家仍在售賣同一假貨,標榜會維護消費者權益和嚴厲打擊假貨的淘寶網已經在實質上縱容假貨,應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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