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規定頂崗實習學生報酬底線 不低於同崗試用期工資80%
- 發佈時間:2016-04-28 07:3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4月27日訊 (記者 佘穎)記者從教育部獲悉:近日,教育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的《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要求,實習單位參考本單位相同崗位的報酬標準和頂崗實習學生的工作量、工作強度、工作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頂崗實習報酬,原則上不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並按照實習協議約定,以貨幣形式及時、足額支付給學生。這是首次提出頂崗實習學生報酬底線,從而避免“廉價勞動力”現象發生。
規定要求,職業院校和實習單位不得向學生收取實習押金、頂崗實習報酬提成、管理費或者其他形式的實習費用。對頂崗實習學生佔實習單位在崗人數比例作出約定。明確頂崗實習學生的人數不超過實習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0%,在具體崗位頂崗實習的學生人數不高於同類崗位在崗職工總人數的20%。
規定指出,學生參加跟崗實習、頂崗實習前,職業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應簽訂實習協議,明確各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未按規定簽訂實習協議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