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變味“實習”把學生變成“學生工”
- 發佈時間:2015-12-17 08:30:45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教育時評
李女士的孩子今年16歲,9月起在西安華中科技技師學院就讀,專業是軌道運營管理。她説:“娃上周回來説要去東莞實習,而且一去就是三個月,過年也不能回來,一個月也就給2000多元工資,這不是把我娃當成廉價勞動力了嘛?(12月15日《華商報》)
高職一年級新生,且學的是軌道運營管理,卻到不相干的某東莞企業頂崗“實習”三個月,明顯違反了教育部關於“不得安排一年級學生到企業等單位頂崗實習”之規定。但讓人納悶的是,不但企業拋出“橄欖枝”,學校樂此不疲,新生們也是躍躍欲試,只剩下部分家長在一旁幹著急。
其實,謎底並不難解:春節前後很多工人回家過年,讓不少東莞企業面臨短期“用工荒”,因而特別歡迎這批“學生工”來填補“空缺”;而學生則將其視作勤工儉學,三個月下來,少則七八千元,多則上萬元,又能修得該課時學分,也算“勞”有所值;反觀學校方,既解了企業之難,且“成全”了學生“打工”意願,還可按每人近千元笑納“介紹費”,豈不美哉。如此一舉三得之事,難怪乎各方都會趨之若鶩了。
至於教育部嚴令,那更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規定”對應的是“實習”,校方則將其偷梁換柱成了“見習”。看似一字之差,卻成功實現了“乾坤大挪移”,終於可以將變味的“實(見)習”進行到底了。正是得益於這手“高招”,該校可説是賺得“盆滿缽滿”:每年足足600名去“見習”的學生,按每人至少800元“介紹費”計,校方每年僅這筆收入就達48萬餘元。
這類看似三方獲益的“實習”,其實並非看上去那麼“美好”:首先,因為要騰出足夠的“見習”時間,校方單方面剝奪了學生的“雙休日”,長期改為每週6天上課,加重了學生課業負擔;其次,因為要與企業回家過年工人的返廠時間保持一致,不致出現“斷檔”,“學生工”們三個月期內必須連續頂崗,甚至連春節也不能回家團聚,更不用説享受寒假的小憩了。
説到底,此舉實際上是學校校風不正的一種反映,譬如,貨真價實的大學生“社會見習”,可以有多種選擇:或組織軍訓,有利於養成集體觀念;或參與志願者工作,在活動中理解奉獻、收穫愛心;或依據其所學專業,到符合今後就業方向的企業進行短期社會體驗,也是不錯的選擇。至於“實習”,則是畢業前夕的“預熱”,更是與“東莞打工”風馬牛不相及了。
筆者並不一概反對組織學生去打工,但前題是,學校不應借變味的“見習”或“實習”之名,把學生變成謀取利益的“學生工”。也就是説,校方不妨扯下所謂“社會見習”或“實習”的“遮羞布”,大大方方還原為“勤工儉學”的本色。同時,把握好學生自願、勞逸結合及不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原則,並全程做好安全防護工作。應該説,這種建立在自願基礎上、而不是強與“學分”掛鉤的勤工儉學,社會還是持贊同態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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