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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讓專利保護成為“強盜行為”

  • 發佈時間:2016-04-26 05:58:55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當今社會,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概念已經深入人心,侵權專利是被所有人公認的不齒行為。但也許很少有人能想到,專利保護有時也是一種“強盜行為”。

  一種名為卡托普利(開博通)的藥物是治療高血壓的全球暢銷藥,某美國制藥公司擁有其絕對的專利權。然而,該藥是利用巴西特有的毒蛇的毒液製造而成,千百年來,巴西土著一直在使用這種毒液治療疾病。美國制藥公司利用了巴西土著的傳統醫學知識與當地的稀有生物,並用專利保護的形式“壟斷”了自己的利益,這對當地土著而言,無異於剽竊和掠奪。

  同巴西一樣,許多發展中國家都擁有豐富的傳統資源,同時卻缺乏先進的利用能力,往往造成了傳統知識持有者與利用者分離的現狀。由於雙方的利益訴求不同,國際爭議處置漫長曲折,難以達成一致。

  目前的國際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是在西方工業化時代形成的,之後的發展也是按照技術發達國家的需求進行的,傳統知識整體上被現代智慧財産權制度置於公有領域,可以任意免費使用。有學者認為,本世紀以來,西方依託其高新技術和智慧財産權制度的擴張獲得的國際經濟利益更加明顯,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傳統知識被發達國家利用高新技術進行開發利用並獲得智慧財産權保護,從而為權利人帶來極大的經濟利益。

  為了保障國家權益,目前巴西、印度、秘魯等傳統資源豐富的國家已經在國內實行了傳統知識保護的相關制度。有的通過相關立法,有的成立防止生物海盜國家委員會等組織,有的建立龐大的傳統知識數據庫等。

  我國在利用現有智慧財産權制度促進科技創新的同時,也應該運用智慧,基於國家主權、事先知情同意和惠益分享三大原則,儘早建立新的智慧財産權制度,以保護我們豐富的傳統知識及生物多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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