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社團:幫著賣家忽悠收藏者
- 發佈時間:2016-04-25 06:31:10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善言齋專欄
國內春拍開啟的鑼聲還沒有響起,國家民間組織管理局便陸續曝光了四批共328家“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的名單。這些年頻繁在內地活動、屢遭質疑的“世界奢侈品協會”、“國際食品包裝協會”、“中國國際慈善基金會”,毫無意外都被監管部門放進了這個籃子。在這份長得像一匹布的名單裏,有細心的藝術界朋友還發現,僅藝術收藏類的團體就有68家,佔總數的20%。
“山寨”這個詞大家經常聽,自然明白其帶有盜版、克隆、仿製的意思。離岸指的是什麼呢?不是搞金融貿易的人可能對這個詞比較陌生,它原來的字面意思是船離開自己國家的海岸線到遠洋去開展貿易。民政部把它引申過來,專門指代一些游離在法律監管空白地帶的灰色組織,主要是內地居民在登記條件寬鬆的國家和地區進行註冊,多數都冠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國字頭字樣,與國內合法登記的全國性社團名稱相近甚至相同。譬如中國書畫名家聯合會、中國國際傳統文化研究會、中國藝術家聯合會、中華將軍書畫研究院等等,五花八門,乍一看頭頂的“帽子”都很大,揭開後才明白其既無任何政府背景,也沒有任何國內主流學術和行業機構參與。
名單剛公佈那幾天,筆者天天都可以看到有藝術家在朋友圈刷屏。有位廣州的畫家,平生最痛恨那些打著山寨藝術研究會主席或名家協會會長到處招搖撞騙的江湖畫家。這下終於等到國家權威部門來清理這些障眼的“狗皮”了,所以他高興啊。不過,也有不少藝術家雖然身在主流機構,但嘴上還是對這些走江湖的藝術家抱有同情的,“那些人沒靠山,混口飯吃也不容易啊”。
以前,善言齋對這類組織提到並不少,只不過,大多數讀者不在藝術圈,並不怎麼留意。為什麼這些年“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在國內藝術行業像雨後春筍般涌現,甚至發展到氾濫的地步?《史記》雲:“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國內有那麼多人大老遠跑到境外去註冊這些機構,歸根到底,還是無利不起早,他們看準的正是當前國內日益火爆的藝術品市場,在“離岸社團”和“山寨社團”裏邊挂個虛名,藝術家就可以在江湖上到處去忽悠。
一些畫廊老闆經常向筆者講起國內藝術品買家的消費心理——有錢的人牛氣沖天,斗大的字不認得兩籮,就非“美協或書協主席”的作品不買了,而有些人,就算只願意掏100元到廣州文德路買幅山水畫、還得要求店主給他裝上框,嘴裏也嚷著“必須是名家”。在國內當個名家那麼容易嗎?從美院裏畢業的學生,就算是在正規藝術機構供職,背後如果沒有資本幫忙“抬轎”,也要混夠二三十年才能夠勉強出頭,有些美院教授從事了大半輩子藝術創作,在市場上也還是寂寂無名。買家普遍所需求的那種“頭銜大、要價低”的藝術家,在國內的主流機構是不可能找得到的,只能靠那些“離岸社團”、“山寨社團”來提供。為了迎合買家的這種特殊心理,於是便有越來越多的國內藝術家向那些“離岸社團”和“山寨社團”購買“主席”、“副主席”或“理事長”、“秘書長”一類的職務。在國內,要想當個美協或書協的主席,不僅要有過硬的藝術成績,還得經過層層選舉,名額總是有限的。在“離岸社團”和“山寨社團”裏邊,則不存在這類障礙,只要你願意出錢,五千元,一萬元,兩萬元,按照職務大小明碼標價,付款成功半個月,蓋著鋼印的聘書證明就可以寄到家裏。多省事。
“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在國內迅速發展,還跟境外註冊社團組織門檻和成本比較低有關係。加之境外對類似社團的名稱審核比較松,註冊法人可以隨意給自己起一個帶“國”字頭,或是帶有“國際”、“世界”名頭的社團名稱。
事實上,只要認真比較一番,我們可以發現,民政部曝光的“離岸社團”,與投資人士所熟悉那些境外金融機構和貿易機構還不太一樣:前者基本上是一些國內人士到境外註冊的機構,目的是抓住境內文化商品或其他商品市場的資訊不對稱,對國內的行業人士混淆視聽,趁機斂財,其斂財的手段包括發展會員、成立分會收取會費,發牌照、搞評選頒獎活動收錢,搞行業培訓收費,有些甚至向企業敲詐勒索;而後者指的是在境內提供離岸業務的自然人、法人(包括在境外註冊的中國境外企業)、政府機構、國際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以及中資金融機構的海外分支機構。
對“離岸社團”,國內民間組織管理機關雖然難以取締,但是,一連四次曝光,無疑將有力衝擊藝術圈的現有生態,從而引發藝術品行業的新一輪洗牌。不過,也有人擔心,隨著一大批江湖藝術家的“身敗名裂”,國內那些沒有實力、只靠職位“吃飯”的所謂主流藝術家的利益或將進一步固化。
處在這場輿論漩渦之外的收藏者,也要檢討自己過去那些不明智的購買習慣,還要通過不斷學習和積累,樹立正確的審美觀念和價值判斷標準,從而確保將來做任何投資決策的時候,都不會受到錯誤資訊的干擾。
馮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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