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奢侈品協會被曝涉嫌違法 山寨社團借機斂財
- 發佈時間:2016-03-23 09:01:13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奢侈品在中國的持續熱潮催生了奢侈品相關行業的經濟熱,一些山寨社團也借機斂財。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日前曝光了一批山寨社團,“中國奢侈品協會”名列其中。然而,該協會網站負責人蔡蘇建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該協會是國內奢侈品行業惟一持有政府批文的正式機構,主管部門是江蘇石合泰網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合泰公司”),並非民政部曝光的“中國奢侈品協會”。北京商報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實為企業
根據“中國奢侈品協會”網站的簡介,中國奢侈品協會(http://www.cll.net.cn)是2011年1月19日經過國家工信部批准的在中國內地公開使用的機構名稱。該協會自稱是國內最權威的奢侈品行業學術機構,涉及領域包括文化、傳媒、品牌推廣、出版、廣告、貿易及公關。經過國家相關部門批准,該協會同時擁有機構名稱、網站名稱、註冊商標等多項獨立智慧財産權。該協會在北京和上海設有兩個秘書處,總部在江蘇南京。
資料顯示,該協會的主管部門石合泰公司于2010年7月29日經海安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營業執照,核定的一般經營項目為網頁設計、製作,箱包、服裝、珠寶首飾零售,會議及展覽服務。蔡蘇建向北京商報記者強調該協會屬於公司內部的機構,而非社團組織,且協會全稱是中國奢侈品産業協同發展與品牌博覽會。《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總則第三條規定,社會團體應當具備法人條件,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內部經本單位批准成立、在本單位內部活動的團體不屬於本條例規定登記的範圍,因此該協會無需在民政部登記。
北京商報記者在工信部域名備案管理系統查詢到,該網站許可證號為蘇ICP備10210737號-1,網站備案名稱為中國奢侈品協會,而非中國奢侈品産業協同發展與品牌博覽會,于2015年5月7日通過審核。但根據工信部《備案資訊填報真實性和規範性的有關要求》,網站名稱應與其主辦單位性質等資訊對應一致,主辦單位性質為非國家級單位的網站,不得以“中國”等字頭命名。
涉嫌違法
蔡蘇建表示,民政部曝光的“中國奢侈品協會”是和該協會同名的在香港註冊的協會,並向北京商報記者提供了一些有關“中國奢侈品協會”的百度百科截圖資料,但北京商報記者通過香港政府官網未查到任何同名協會的資訊。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工作人員並未確認曝光的協會與此“中國奢侈品協會”是否為同一機構,但該工作人員表示企業使用這樣的名稱不合乎相關法規,存在誤導大眾的嫌疑。
儘管該網站對會員不收取會費,但網站新聞提到,該機構曾以中國奢侈品協會的名義舉辦過多次活動,如2013年中國奢侈品模特大賽、《2014年中國奢侈品市場消費統計報告》發佈、中國奢侈品品牌入選標準制定等。蔡蘇建以中國奢侈品協會會長的名義亦參加過多次商業活動,如2013年首屆中國奢侈品品牌戰略西部高峰論壇、2013首屆(哈爾濱)國際高端品牌生活方式博覽會。對此,蔡蘇建這樣回應:“我註冊的名稱合法,我作為老闆想叫什麼是我的自由,不管是叫會長還是總統,都是合法的。”蔡蘇建還透露,網站實際只有他一個人運營,其他人都是業務員。
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知名IT律師趙佔領表示,使用“中國奢侈品協會”這樣的名稱註冊網站是不合法的。一般協會、研究會等都是社團組織,需要到民政部門進行登記,才能以民辦非盈利團體的性質開展相關活動。蔡蘇建儘管自己承認“中國奢侈品協會”是企業性質,但如果沒有主動提問,這個名稱還是很大程度上會誤導用戶。如果以此名義開展商業活動,則屬違法。
除了民政部此次曝光的中國奢侈品協會和世界奢侈品協會,北京商報記者還在網上搜索到中國奢侈品企業協會、中國奢侈品聯合會、中國國際奢侈品協會、中國奢侈品品牌戰略聯合會等多個冠以“中國”等國字頭字樣的組織機構,他們在簡介中大都自稱在香港註冊,並受到商務部等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援,看似“高大上”。然而,在民政部登記的社會組織查詢系統中未查到這些協會的相關資訊。民間組織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民政部未登記過任何以奢侈品為名的相關協會。
打擊難度大
據民政部介紹,山寨社團不是非盈利、公益性質的,而是為了撈錢斂財。這類機構的斂財手段十分多樣,主要有發展會員、成立分會收取會費,發牌照、搞評選頒獎活動收錢,搞行業培訓收費,部分組織甚至向企業敲詐勒索。
趙佔領表示,當前多個行業都存在一些挂羊頭賣狗肉的山寨社團和離岸社團。違法的不僅是一些與正宗協會名稱類似甚至同名的山寨社團,在香港等對社團註冊管理比較寬鬆的海外地區註冊的離岸社團到內地活動亦屬於違法行為。由於目前國內缺少直接針對這些依據境外法律法規註冊成立的協會的法律法規,形成了註冊地管不了、活動地管不住的局面,使得這些機構有空子可鑽。同時,民政部對未登記的社團機構雖然有執法許可權,但缺少執法手段。“對於這種未登記的社團或者企業民政部沒有辦法去實際處罰它,除非和工商、工信部等多部門聯合執法,加大打擊力度。”優他國際時尚品牌投資公司總裁楊大筠亦表示,針對這些山寨社團不採取特別的法律懲罰,僅靠行政處罰無法解決根本問題。
目前山寨社團的猖獗已引起國家相關部門的重視,專門針對山寨機構的活動進行監管的《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草案正在徵求各方意見。草案第五十七條規定,“未經登記或者未取得臨時活動許可,以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名義開展活動的,將由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予以取締;沒收非法財物和違法所得;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