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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超期未檢電梯最高可罰30萬元

  • 發佈時間:2016-04-20 16:29:40  來源:湖北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湖北日報訊(記者王成龍、通訊員胡瓊之)昨日,武漢市質監局召開電梯等特種設備突出問題承諾整改工作推進會。會議透露,武漢市質監局正開展電梯安全攻堅戰,重點對超期未檢電梯或檢驗不合格電梯展開綜合治理。

  按照《武漢市電梯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在用電梯定期檢驗週期為一年,電梯使用管理單位應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但江城仍有部分在用電梯,超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暗藏安全隱患。武漢市質監部門正對這些電梯逐家到府檢查、建立臺賬,並督促整改。整改後達標的,將逐家逐臺銷號。

  武漢市質監局提醒,電梯使用管理單位如果發現在用電梯超期未檢,應趕緊停用。若電梯超期未檢一經發現,質監部門將立即封停,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此次電梯安全攻堅戰還將對老舊問題電梯和故障多發電梯進行綜合治理,並進一步規範電梯維保市場,加快推進武漢市智慧電梯綜合資訊服務平臺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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