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盈基金、民生加銀資管上黑榜
- 發佈時間:2016-04-16 02:31:43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5年12月開始,證監會派出機構對25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進行年度專項現場檢查工作,該項檢查近日收官,部分公司存在的違規行為也被披露出來。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天下午在例行發佈會上介紹,寶盈基金、民生加銀資産管理等公司上了黑榜,其中,寶盈基金公司基金産品註冊申請將被暫停三個月。證監會昨天還通報了2015年度審計、評估機構檢查處理情況,結果顯示,部分註冊會計師未遵循獨立性要求違規買賣股票的現象仍然存在,證監會對於涉嫌違法審計、評估機構已啟動稽查。
□行政監管
證券期貨機構
五方面暴露違規行為
按照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現場檢查的既定工作計劃,2015年12月,證監會組織部分派出機構對25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進行了年度專項現場檢查。
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介紹,本次檢查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重點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合規、風險管理及客戶適當性管理情況進行了檢查。
檢查結果顯示,總體上看,25家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合規、風險管理及客戶適當性管理等各項制度健全,公司經營穩健,各項運作機制有效,客戶合法權益得到保護。但檢查中也發現部分公司存在違規。
首先,部分公司內部的基金投研、異常交易監控等制度執行不到位;
其次,對部分客戶未嚴格執行客戶適當性評估要求;
第三,個別公司在開展投資諮詢業務過程中有誤導性陳述;
第四,部分基金銷售人員未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
最後,個別資産管理産品投資運作違反證監會規定及基金業協會“八條底線”要求。
>>處罰
寶盈基金産品註冊擬叫停三個月
根據各家公司違規情形不同,證監會擬採取以下措施:擬對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採取暫停公募基金産品註冊申請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擬對民生加銀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基金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特定客戶資産管理計劃備案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擬對黑龍江省容維投資顧問有限責任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暫停新增客戶3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
另外還有其他8家情節較輕的公司,證監會擬對其採取責令改正或責令增加內部合規檢查次數的行政監管措施。
鄧舸表示,檢查還發現部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存在一些違反自律管理的問題,證監會將分別移交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採取自律懲戒措施。
2016年證監會將繼續加大事中事後監管力度,做好現場檢查工作,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處理。
審計評估機構
內部治理執業品質問題多
2015年,證監會統一組織對7家審計機構、3家評估機構進行了全面檢查,對9家審計機構、4家評估機構進行了專項檢查,累計抽查123個執業項目。檢查中發現,審計、評估機構在內部治理和項目執業品質等方面總體上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審計機構主要存在問題包括:在內部治理方面,部分審計機構內部管理薄弱,未實現總分所一體化管理,品質控制體系不健全,品質控制部門人員力量薄弱,部分執業項目的品質控制復核工作流於形式。
在獨立性方面,仍存在部分註冊會計師未遵循獨立性要求違規買賣股票的現象。
在項目執業品質方面,部分審計機構未貫徹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存在風險評估與後續實質性程式不匹配,控制測試程式流於形式,函證、監盤、分析程式等關鍵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與收入、存貨、關聯交易等相關的重要實質性審計程式缺失,審計工作底稿記錄不完整等問題,政府補助、迴圈貿易等領域的審計程式缺失、審計證據不足的問題較為突出。
此外,評估機構存在的問題也頗多。部分評估項目關鍵評估參數的選取缺乏合理依據,關鍵評估假設或參數與現實情況明顯不符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評估過程存在明顯專業、計算、邏輯或引用錯誤,選取的可比公司明顯缺乏可比性,評估方法選取不恰當、理由不充分,評估報告和評估説明未充分披露與評估結論相關的重大事項。
>>處罰
對涉嫌違法機構已啟動稽查
根據檢查情況,證監會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天職國際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銀信資産評估有限公司、江蘇銀信資産評估房地産估價有限公司、中和資産評估有限公司、坤元資産評估有限公司採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對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採取了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華普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深圳德正信國際資産評估有限公司採取了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對上述審計、評估機構的38人次簽字註冊會計師、27人次簽字資産評估師採取了相應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各證監局根據檢查情況,對8家審計機構及52人次註冊會計師、7家評估機構及12人次資産評估師採取了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誠信檔案。
另據了解,在此次檢查中,對部分執業品質存在較嚴重問題、涉嫌違反證券法規的審計、評估機構,證監會已啟動稽查(調查)程式。
□案件通報
兩宗違法案件受到行政處罰
本週,又有兩宗違法案件遭證監會行政處罰,包括1宗資訊披露違法案和1宗內幕交易案。
根據證監會調查,在一宗資訊披露違法案中,上海精熙投資發展中心、夏寧、王徵、王順興、朱婧(夏寧、王徵、王順興均為精熙投資合夥人,朱婧為王徵配偶)為一致行動人,于2013年8月8日至11月28日期間通過控制的17個賬戶買入“易聯眾”,有11個交易日合計持有“易聯眾”佔公司已發行股份比例超過5%,夏寧等5個主體均未按規定予以公告。
證監會認定,精熙投資、夏寧、王徵、王順興、朱婧未按規定履行資訊披露義務,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因此,決定責令精熙投資、夏寧、王徵、王順興、朱婧改正,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精熙投資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夏寧、王徵、王順興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在另外1宗內幕交易案中,李正雪作為廣東東莞宏遠工業區股份有限公司(粵宏遠)重組的中間介紹人直接參與了重組談判事宜,知悉內幕資訊,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李正雪使用4個賬戶交易“粵宏遠A”。
而與此同時,王強彬與知悉粵宏遠重組資訊的王某東關係密切,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陸續買入“粵宏遠A”約100萬股。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規定,構成內幕交易,按照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李正雪處以頂格罰款60萬元;對王強彬處以40萬元罰款。
證監會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律法規,擾亂了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證監會將持續對資訊披露違法違規、內幕交易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實施有針對性的打擊,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
京華時報記者 敖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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