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國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 發佈時間:2016-04-15 05:38:08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等重點領域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有利於企業轉變機制、去除弊病,降低社會公共成本。目前,從中央到地方的國有企業母公司絕大多數仍保持國有獨資。儘管底下實現了“層層混合”,但由於母公司沒有實現市場化,使得眾多各層級子企業也難以實現真正的市場化。推動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或引入合格戰略投資者,就是要破解國有大企業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後一公里”問題
國務院日前批轉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意見》以增強市場微觀主體活力為目標,對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作出了深入部署。
一是應轉機制、增活力,積極推進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增強國有企業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的根本手段。目前,全國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比例已經比較高,按資本測算整體超過了40%,個別競爭類國企甚至達到了80%以上。但有兩個問題比較突出:一是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治理機制和監管體制尚需進一步完善,以滿足市場化的要求;二是一些基礎性和壟斷性行業,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比例還非常低,非公資本很難進入。針對這兩個突出問題,《意見》推出了多項改革舉措。
選擇一批國有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等重點領域關係國家安全和國民經濟命脈,國有資本相對集中,國企大多以獨資或絕對控股的形式存在,存在著經營機制僵化、勞動生産率低下、競爭力弱等弊病。在這些領域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有利於企業轉變機制、去除弊病,降低社會公共成本。
推動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支援具備條件的上市企業引入合格戰略投資者。目前,從中央到地方的國有企業母公司絕大多數仍保持國有獨資。儘管底下實現了“層層混合”,但由於母公司沒有實現市場化,使得眾多各層級子企業也難以實現真正的市場化。推動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或引入合格戰略投資者,就是要破解國有大企業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後一公里”問題。
二是要抓緊去産能、化僵屍,加快實施國有企業結構調整。
在上一輪經濟增長中,國有經濟佈局表現出兩個特徵:一是國有資本增量投資大量投向基礎性領域和重化工行業;二是存量國有資本仍存在於大量不重要的行業和領域,而且經濟效益持續惡化。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後,國有企業這種結構特徵面臨著嚴峻考驗。一方面,大量佈局于基礎性、資源性及重化工行業的國有企業面臨著行業産能的嚴重過剩,利潤大幅下滑,虧損面持續上升,經營遇到了嚴重危機;另一方面,大量低效率、低産出的國有“僵屍企業”存在於各個行業。對此,《意見》明確指出,要制定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指導意見,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制定並實施推動産業重組、處置“僵屍企業”的方案,優化存量、引導增量、主動減量;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完善企業退出機制。
三是要破壟斷、促開放,提升行業市場化程度。
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競爭使得國有企業在一些行業的滲透率大幅下降,比如鋼鐵行業國企收入佔行業規模以上企業收入的比重目前已不到三分之一。但在石油天然氣開採、煙草製品、電信、民航、鐵路等行業,國有企業還都保持著極高的滲透率和控制力。行業壟斷保護了國有企業,同時也使國有企業失去了競爭力。只有破除壟斷、促進開放,提升行業市場化程度,才能迫使國有企業優化供給、提質增效,而這需多策並舉。
為此,《意見》提出了多項改革舉措。一是在重點領域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二是加快推進重點行業改革。在2015年出臺電力體制改革的基礎上,今年將繼續推出多項行業改革舉措,包括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出臺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及配套政策、出臺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等;三是放寬非公經濟市場準入,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四是深入推進價格改革,包括電價市場化改革、成品油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天然氣門站價格和管道運輸價格等。
(作者單位: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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