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取客戶交易金被判詐騙罪
- 發佈時間:2016-04-12 07:31:42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11日,儀徵市人民法院公佈一起典型案例,警示投資者切莫輕信時下網路上非常流行的高杠桿投資宣傳。
2012年8月,被告人楊某、孫某以自己註冊成立的珠寶公司名義租用一款大宗商品電子交易軟體使用權,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兩人又在網上設立珠寶電子交易平臺。按照網站宣傳,客戶下載客戶端,進入交易系統後,即可採用保證金等模式進行藍寶石電子盤買賣交易。
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間,楊某、孫某設立兩個交易賬戶,為每個賬戶調設高杠桿並各充入虛擬資金50萬元。另一同案人張某則通過操縱兩個交易賬戶中的虛擬資金坐莊,與交易平台中的客戶進行買賣。客戶因為看到軟體上每天都有大量成交,誤以為珠寶電子盤交易是真實存在的。而且張某操控的虛擬資金量很大,可以操縱每天的交易行情走勢,利用這一便利,被告人線上下又委託他人指導客戶操作,讓客戶取得幾次“盈利”後便博得對方信任,客戶會繼續追加保證金以獲得更高收益。而其實,客戶通過網銀注入交易平臺的真金白銀從未進過真實的珠寶交易市場,而都是流入了楊某和孫某的珠寶公司銀行賬戶。被害人李某在被告同夥的引導下,曾分5次向該平臺注入資金119萬元,後在張某操控下,利用瞬間逆向停牌並關閉交易,致使李某直接損失114萬元。
儀徵市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孫某等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明知其操縱的交易平臺為虛擬軟體,卻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客戶資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最終幾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張 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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