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研中心:著力推進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 發佈時間:2016-04-07 19:37:0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4月7日,發改委網站發佈題為《著力推進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文章。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袁東明和張文魁在文章中指出,國有企業改革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方面。壟斷行業改革是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
【文章全文】
著力推進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國有企業改革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方面。國務院批轉國家發改委《關於2016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6〕21號,以下簡稱《意見》)緊緊圍繞“四個更加突出”的要求,以增強市場微觀主體活力為目標,對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出了深入部署。
一、轉機制、增活力,積極推進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增強國有企業活力,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的根本手段。目前,全國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比例已經比較高,按資本測算整體超過了40%,個別競爭類國企甚至達到了80%以上。但在具體實踐中,還有兩個問題比較突出:一是混合所有制企業的治理機制和監管體制尚需進一步完善,難以滿足市場化的要求;二是一些基礎性和壟斷性行業,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比例還非常低,非公資本很難進入。針對這兩個突出問題, 《意見》推出了多項改革舉措。
首先,在電力、石油、天然氣、鐵路、民航、電信等重點領域,選擇一批國有企業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這些領域都是關係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國有資本相對集中,國企大多以獨資或絕對控股的形式存在,均存在著經營機制僵化、勞動生産率低下、競爭力弱等弊病。在這些領域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示範,有利於企業轉變機制、去除弊病,降低社會公共成本。
其次,推動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支援具備條件的上市企業引入合格戰略投資者。目前,從中央到地方的國有企業母公司絕大多數仍保持國有獨資。儘管底下實現了“層層混合”,但由於母公司沒有實現市場化,“老體制管新體制”,使得眾多各層級子企業也難以實現真正的市場化。推動集團公司整體上市,或引入合格戰略投資者,就是要破解國有大企業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最後一公里”問題。
第三,支援地方國有企業因地制宜開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産在結構、品質、規模和功能上都存在著很大差異,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要求各不相同,國企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也不宜“一刀切”。在防止國有資産流失的紅線範圍內,允許地方先行先試,鼓勵探索新手段、新模式、新機制,有利於激發地方改革積極性,也有利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整體推進。
二、去産能、化僵屍,加快實施國有企業結構調整
在上一輪經濟增長中,國有經濟佈局調整表現出兩個特徵:一是國有資本增量投資大量投向基礎性領域和重化工行業;二是存量國有資本仍存在於大量不重要的行業和領域,退出和轉移速度很慢,而且經濟效益持續惡化。國民經濟進入新常態後,國有企業這種“向重集中、過於分散”的結構特徵面臨著嚴峻考驗。一方面,大量佈局于基礎性、資源性及重化工行業的國有企業面臨著行業産能的嚴重過剩,利潤大幅下滑,虧損面持續上升,經營遇到了嚴重危機;另一方面,大量低效率、低産出的國有“僵屍企業”又存在於各個行業,而且只增不減。調整結構、優化佈局,已成為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項迫切任務。
去産能、化僵屍是今年國有企業結構調整的重中之重。上一階段國有資本不斷向鋼鐵、煤炭、有色等領域集中,從根本上決定了國有企業必然是當前去産能的主力軍。譬如在煤炭領域,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收入佔全行業的比例接近60%,煤炭上市公司中90%以上的市值都由國有控制,行業前20名企業中有19家為央企或地方國企。國有領域同樣是“僵屍企業”的重災區。與其他類型的企業相比,國有企業由於特殊的管理體制、特殊的政企關係、特殊的職工身份,更易成為僵屍企業,也更難出清。
去産能、化僵屍,既要政府主動作為,更要創新體制機制,讓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意見》明確指出,要制定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指導意見,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制定並實施推動産業重組、處置“僵屍企業”的方案,優化存量、引導增量、主動減量。同時,《意見》也指出,要健全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機制,完善企業退出機制。
三、破壟斷、促開放,大力提升行業市場化程度
壟斷行業改革是國有企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改革開放以來,市場競爭使得國有企業在一些行業的滲透率大幅下降,譬如在鋼鐵行業,1999年國企收入佔行業規模以上企業收入的比重為76.2%,之後持續下降,目前已不到三分之一。在石油天然氣開採、煙草製品、供熱供電供水等工業領域,及電信、民航、鐵路等服務行業,國有企業憑藉行業壟斷地位,一直都保持著極高的滲透率和控制力。譬如在石油天然氣開採業,1999年國企佔行業收入的比重為99.8%,而到目前為止仍然高達近90%。行業壟斷保護了國有企業,但同時也使國有企業失去了競爭力,是企業冗員嚴重、效率低下、內部三項制度改革滯後的根源。只有破除壟斷、促進開放,提升行業市場化程度,才能迫使國有企業優化供給、提質增效。
破壟斷、促開放,提升行業市場化程度,需多管齊下、多策並舉。為確保成效,《意見》提出了多項改革舉措。一是在重點領域實施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鼓勵發展非公有資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二是加快推進重點行業改革。在2015年出臺電力體制改革的基礎上,今年將繼續推出多項行業改革舉措,包括深化電力體制改革、出臺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及配套政策、出臺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等;三是放寬非公經濟市場準入,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尤其在重點行業的新興領域,要向非公資本全面開放,目前在頁巖氣勘探開發、太陽能發電等新興領域已都實現了向民營經濟開放;四是深入推進價格改革,包括電價市場化改革、成品油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天然氣門站價格和管道運輸價格等。(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副所長 研究員 袁東明、張文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