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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管違規添加復原乳 牛奶鑒定更嚴格

  • 發佈時間:2016-04-02 06:34:06  來源:廈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據人民日報報道,農業部近日發佈新修訂的《巴氏殺菌乳和UHT滅菌乳中復原乳的鑒定》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自2016年4月1日起實施。該《標準》的修訂出臺,完善了我國復原乳(又稱“還原奶”)鑒定標準,為監管違規添加復原乳提供了科學依據,對維護消費者知情權,促進奶業健康發展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專家組介紹,《標準》選取的標示物——糠氨酸和乳果糖,均為生乳中含量極低的物質。糠氨酸是牛奶熱加工過程中出現的副産物,乳果糖是牛奶在加熱過程中乳糖發生鹼基異構的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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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南酸奶”吃不得

  兩水果商戶違規銷售被查處

  工商人員稱我國未進口越南乳製品

  本報訊 (通訊員 張瀟翎 記者 陳泥)號稱“從越南進口”的酸奶,不僅包裝上沒有中文標簽,商家也無法提供正規進口手續。針對市面上近期出現的這些身份不明的“越南酸奶”,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整治行動,在中埔水果批發市場查獲兩家正無證銷售“越南酸奶”的商戶。

  執法人員現場發現,這兩家商鋪在銷售水果的同時,鋪位中赫然擺放著若干箱所謂的“越南酸奶”。這些酸奶每箱48盒,每盒100g,無論是外箱還是內盒的外包裝上均無任何中文字樣,産品名稱、生産日期、保質期、原産地、生産經營者、代理商名稱、地址、聯繫電話等資訊均無從知曉。同時,經營者也無法提供這些酸奶的進口材料、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供貨商資料、進貨票據和經營臺賬。不僅如此,執法人員進一步檢查,發現這兩家商鋪均未依法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其銷售酸奶屬無證經營預包裝食品的違法行為。

  經查,其中一戶商家近一個月來每天銷售這種“越南酸奶”從十余箱到一百餘箱不等。商家承認,這些酸奶是其從廣東購進的,每天半夜到貨,每箱進價63元,以80元售出,到零售商手中每盒約賣2.5元,每箱賣120元。

  執法人員表示,我國目前尚未與越南簽訂輸華乳製品協議書,所以越南乳製品按規定不能出口到中國。執法人員當場對查獲的無中文標簽酸奶予以扣押,並對兩家商鋪立案調查。

  【提醒】

  什麼是復原乳?

  復原乳又稱還原奶,是指把新鮮牛奶經過高溫殺菌乾燥製成奶粉後,再兌入一定比例的水或者牛奶還原成液態奶的乳製品。通俗地講,還原奶是用奶粉勾兌還原而成的牛奶。

  別買越南乳製品

  現在國內市面銷售的“越南酸奶”均未取得出入境檢驗檢疫和衛生合格證明文件,且沒有合格的中文標簽或標簽不規範。

  消費者在購買進口食品時應檢查是否有規範的中文標簽,標簽一般應載明産品名稱、生産日期、保質期、原産地、生産經營者及境內代理商名稱、地址、聯繫電話等資訊,同時還可要求銷售者出示該産品的入境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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