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信仲介40名家長被騙69萬 三名被告每人平均獲重刑
- 發佈時間:2016-03-31 16:3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31日訊(記者 李萬祥)升學不要輕信仲介,否則不僅損失錢財,還耽誤孩子正常入學。 廣東省陳某平、李某庭、陳某春三人,謊稱自己能弄到小學學位,先後騙取40名家長學位預訂費69萬元。目前,廣東省湛江中院霞山區法院以詐騙罪判決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至12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最高法今天公佈了這起典型案例。
李某庭與同住一小區的陳某平相識。陳某平從聊天中得知李某庭的兒媳陳某春在霞山區開辦怡樂幼兒園,並獲悉有部分家長詢問幼兒園是否可以幫孩子申請一年級入學指標等資訊時,遂向李某庭謊稱其認識很多學校領導,能預訂到小學一年級學位,需報讀的學生只需繳交預報學位費即可。李某庭見有利可圖,隨即與陳某平協商,由李某庭負責蒐集需要辦理一年級入學的幼兒名單和學位費,再交給陳某平去辦理相關事宜,李某庭承諾事成之後給予陳某平相應的好處費。
隨後,李某庭將可以預報一年級學位的資訊告知被告人陳某春,兩人經商量後決定利用幫小孩預報學位來提高怡樂幼兒園知名度並獲取利益。兩人將不同小學的預報學位費定為15000元-30000元不等。不少外地戶籍家長得知怡樂幼兒園可以為幼兒預訂一年級學位的消息,為了能讓孩子有書讀,紛紛攜款到怡樂幼兒園繳款預訂學位。
從2014年6月至8月期間,共收取40名學生的預報學位費共690500元,李某庭將其中一部分學位費交給陳某平。2014年8月底,因遲遲沒有收到學生入學資訊,陳某平在李某庭追問下,又偽造了上述小學的《一年級新生名單》企圖掩飾其詐騙事實。
2014年9月後,學生家長一直沒有得到入學消息,遂到怡樂幼兒園要求退款。在學生家長追討下,陳某平交出部分贓款退還給家長,餘下款項則由李某庭、陳某春負責退清給學生家長。
廣東省湛江中院霞山區法院審理認為,陳某平、李某庭、陳某春假借預報學位之名,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判處陳某平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2萬元;判處李某庭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萬元;判處陳某春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2萬元。
法官表示,因近年來城區學位緊張,每年都有不符合入學條件者“病急亂投醫”,於是,一些“仲介”和“黃牛”便抓住家長希望能把孩子送進最好學校的心理進行詐騙。廣大家長一定要擦亮眼睛,否則不僅損失錢財,還耽誤孩子正常入學。
法官建議,家長為孩子報名前應認真研讀相關的招生辦法,報名時要親自到學校、合法機構報名,不要輕信仲介機構,更不要相信一個人替多人報名或集體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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