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同意重慶太恒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機構繼續完成已承接環評工作的函
- 發佈時間:2016-03-29 14:51:28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重慶太恒環保工程有限公司、邵陽市環境保護研究所、中國華西工程設計建設有限公司、桂林理工大學高技術研究所、浙江商達環保有限公司、贛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華僑大學、江西核工業環境保護中心、北京華路達環保工程有限公司、中國科學院新疆生態與地理研究所、衡陽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華東理工大學、中國地質大學(武漢)、鄂爾多斯市環境科學研究所: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管理辦法》(環境保護部令 第36號)和《關於環評機構登出資質後繼續完成已承接環評項目有關問題的復函》(環辦環評函〔2016〕484號)的相關要求,經審核,同意重慶太恒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等9家機構在登出資質後繼續完成原已承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同意中國科學院新疆生態與地理研究所等5家機構在縮減評價範圍後繼續完成原已承接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
附件:可繼續完成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清單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3月22日
抄送: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