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環境保護部委託編制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和驗收監測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6-03-01 12:29:47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有關單位:
按照《國務院關於第一批清理規範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仲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8號)的要求,自2016年3月1日起,不再要求建設單位提交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報告或驗收監測報告,改由環境保護部委託相關專業機構進行驗收調查或驗收監測,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為做好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向環境保護部提出驗收調查或驗收監測申請,同時提交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報告以及相關資訊公開證明。
農林水利、交通運輸、採掘、社會區域等以生態影響為主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生態類項目)申請驗收調查。以排放污染物為主的建設項目(以下簡稱污染類項目)申請驗收監測。
二、環境保護部委託環境保護部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和中國環境監測總站(以下簡稱技術審查單位)分別負責生態類項目和污染類項目申請材料的初步審核,主要內容包括申請材料是否完整規範、建設項目有無重大變動、是否履行環評變更手續、主要環境保護設施措施是否落實、是否公開相關資訊。
三、技術審查單位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核,確定驗收調查單位或驗收監測單位,測算所需業務經費。
驗收調查單位根據建設項目行業類別,按照受理順序從驗收調查入庫單位中順次確定;驗收監測單位根據建設項目所在行政區域,從驗收監測入庫單位中相應確定。
建設項目環評編制單位不得承擔同一建設項目驗收調查。
四、驗收調查單位或驗收監測單位接受委託後,簽訂工作合同,按照合同規定開展驗收調查或驗收監測,不得轉包或分包,不得隱瞞事實,不得提供虛假材料、編造數據。委託業務經費的管理使用按照現行財政專項經費規定執行。
五、在驗收調查或驗收監測期間,建設單位應當主動配合驗收調查或驗收監測單位開展工作,如實提供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執行情況等相關資料。
六、驗收調查單位或驗收監測單位應按照驗收調查或驗收監測技術規範開展工作,除特別重大敏感複雜項目外,驗收調查報告或驗收監測報告一般應自接受委託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
驗收調查報告或驗收監測報告必須全面客觀反映項目的建設情況和環境保護設施措施的落實情況,提出明確結論和建議。
七、技術審查單位對驗收調查報告或驗收監測報告進行技術審查,對報告品質進行評定,提出技術審查意見,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環境保護部,同時抄送建設單位、驗收調查單位或驗收監測單位。
技術審查意見應當明確該建設項目是否符合驗收條件,驗收調查報告或驗收監測報告品質是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
八、符合驗收條件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部通知建設單位正式提交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不符合驗收條件的建設項目,通知建設單位按照技術審查意見進行整改。
九、因建設單位不配合,致使驗收調查或驗收監測工作無法正常開展,或者提供資訊資料不實的,環境保護部將中止委託驗收調查或驗收監測,産生的法律後果由建設單位承擔。
技術審查單位及相關人員違規接受諮詢費、評審費、專家費的,依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驗收調查單位或驗收監測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將被清除出庫,終止委託合同,收回業務經費。
(一)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擔驗收調查或驗收監測工作的;
(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交驗收調查報告或驗收監測報告的;
(三)驗收調查報告或驗收監測報告內容結論失實,或者一年內品質被評定為2次(含)以上不合格的;
(四)違規收取建設單位經費的。
附件:1.驗收調查和驗收監測入庫單位名單
2.驗收調查和驗收監測委託業務經費測算參考標準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6年2月26日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6年2月26日印發
附件1:
驗收調查和驗收監測入庫單位名單
一、驗收調查入庫單位名單(按業績排序)
(一)交通運輸行業(24家)
交通運輸部天津水運工程科學研究所
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中心
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所
中海環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
北京欣國環環境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島中油華東院安全環保有限公司
中交第二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有限公司
環境保護部環境發展中心
長安大學
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所
北京中咨華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安徽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中鐵第五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北京百靈天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北京中環博宏環境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北京中油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有限公司
中國電建集團貴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二)採掘行業(14家)
北京欣國環環境技術發展有限公司
北京百靈天地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材地質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團北京華宇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環境保護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
北京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
北京中油建設項目勞動安全衛生預評價有限公司
環境保護部環境發展中心
青島中油華東院安全環保有限公司
北京國寰環境技術有限責任公司
安徽省環境科學研究院
北京中環博宏環境資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
(三)農林水利行業(8家)
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電建集團貴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電建集團成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
淮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淮河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
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
環境保護部華南環境科學研究所
(四)社會區域行業(10家)
北京中咨華宇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長安大學
長江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
淮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淮河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
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所
中材地質工程勘查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國鐵道科學研究院
中海環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二、驗收監測入庫單位名單(按行政區劃排序,28家)
北京市環境保護監測中心
天津市環境監測中心
河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山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內蒙古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
遼寧省環境監測實驗中心
吉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黑龍江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
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
浙江省環境監測中心
安徽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福建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江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山東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河南省環境監測中心
湖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湖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
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
重慶市環境監測中心
四川省環境監測總站
貴州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雲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陜西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甘肅省環境監測中心站
寧夏回族自治區環境監測中心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環境監測總站
注:污染類建設項目所在省(區)暫無驗收監測入庫單位的,按照就近選取原則,由相鄰省(區)入庫單位承擔。海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區建設項目驗收監測分別由廣西壯族自治區或廣東省、甘肅省或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四川省或雲南省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所在省環境監測中心(站)配合。
附件2:
驗收調查和驗收監測委託業務經費測算參考標準
為體現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的原則,維護相關單位正當權益,提高驗收調查和驗收監測工作品質,制訂驗收調查和驗收監測委託業務經費測算參考標準,作為委託開展驗收調查和驗收監測工作的業務經費測算依據。
一、委託業務經費測算原則
委託業務經費測算原則上以實際投資總額為計費依據。實行“分檔、定額、內插法”計算方式,結合建設項目的性質和行業類型,測算驗收調查和驗收監測委託業務經費。
基準費用:按照實際投資總額分為五個檔次,每個檔次均分為五等份,實施內插法計算;最高定額為90萬元,最低定額為20萬元。
行業調整系數:分為三個檔次,行業調整系數分別為1.2、1、0.8。
二、驗收調查委託業務經費測算
驗收調查委託業務經費的基準費用見表1,行業調整系數見表2。委託業務經費不包括驗收調查報告技術審查産生的所有費用。
表1 驗收調查委託業務基準費用
投資總額
(億元)
1~5
(含1以下)
5~10
10~50
50~100
100~150
(含150以上)
驗收調查報告編制費用(萬元)
20-50
50-60
60-70
70-80
80-90
表2 驗收調查重點行業調整系數
重 點 行 業
調整系數
稀土礦、水利、水電
1.2
煤炭、碼頭(含泊位、航電樞紐)、管線、鐵路
1.0
其他
0.8
三、驗收監測委託業務經費測算
驗收監測委託業務經費的基準費用見表3,行業調整系數見表4。委託業務經費不包括驗收監測報告技術審查産生的所有費用。
表3 驗收監測委託業務基準費用
投資總額
(億元)
1~5
(含1以下)
5~10
10~50
50~100
100~150
(含150以上)
編制竣工驗收監測報告(萬元)
20-50
50-60
60-70
70-80
80-90
表4 驗收監測重點行業調整系數
重 點 行 業
調 整 係 數
煉油、煤化工
1.2
機場
1.0
其他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