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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養大”的商標被巨頭一朝搶走?

  • 發佈時間:2016-03-25 07:31:37  來源:深圳特區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陳穎)自創的珠寶品牌在經營十餘年後,被跨國大鱷“看上”起訴至法院,法院認為其商標涉嫌近似,判決撤銷該商標。近日,深圳本土珠寶品牌“永恒印記”與國際珠寶“大鱷”戴比爾斯百年有限公司註冊“FOREVERMARK”商標爭議一案,在業界引起廣泛關注和熱議。

  ●專用商號引來“大鱷”

  深圳市永恒印記珠寶有限公司自2005年起使用“永恒印記”作為商號,同年2月提出“永恒印記”商標的註冊申請,2008年4月被核準註冊,核定使用商品為第14類的加工或半加工貴重金屬、寶石(珠寶)等。但公司在獲得“永恒印記”註冊商標專用權後,卻招致了國際珠寶“大鱷”瑞士戴比爾斯百年有限公司的爭議。

  2009年7月14日,戴比爾斯公司委託代理機構與深圳永恒印記珠寶公司聯繫,提出欲收購其“永恒印記”商標的意向。但雙方溝通數次,仍未就轉讓商標事項達成一致意見。

  ●對簿公堂深企落敗

  2011年6月,在雙方溝通未果的情況下,戴比爾斯公司針對爭議商標提出了爭議申請。戴比爾斯方認為,“永恒印記”是“FOREVERMARK”的對應譯文,構成使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係惡意抄襲與摹倣。

  深圳永恒印記珠寶公司則認為,“永恒印記”與“FOREVERMARK”不構成近似,戴比爾斯公司的商標自2006年起才開始在中國進行廣告宣傳,並未達到馳名商標程度,而且此前並無與“FOREVERMARK”相對應的中文譯名。

  據了解,涉案爭議商標“永恒印記”與戴比爾斯公司的“FOREVERMARK”商標涉嫌近似,目前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為撤銷該商標。

  ●汲取教訓積極應對

  國際鑽石大佬與小企業主的商標糾紛在業界引起了廣泛關注。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黃武雙認為,産品走向社會必須要有的明顯標識就是商標,這對企業來説非常重要,商標的特殊性會讓企業的價值不斷提升。

  中國智慧財産權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張今表示,“永恒印記”與“FOREVERMARK”商標爭議案的起源在於兩個商標一定程度上的相似,案件的焦點也是圍繞於此。因此,企業要學會保護自己的商標權利,在選擇商標時應注意不要選擇界限模糊或者意義不明的商標,選定商標以後也要進行全面的檢索,盡可能避免商標糾紛。

  不少珠寶企業也表示,目前商標資源正日漸枯竭,企業在遇到適合自己的商標時應積極註冊,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搶佔先機;註冊商標後也應積極使用,避免商標被撤銷的情況。業內專家對此表示,現階段,珠寶企業應提高商標意識和維權意識,在實際操作中盡可能避免商標糾紛,一旦遇到商標糾紛,也應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積極應對和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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