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規劃河流不得開展水電建設 逐步建立流域統一電價模式
- 發佈時間:2016-03-25 07:1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3月24日訊 (記者 王軼辰)國家發改委今日下發通知,要求把水電開發與流域水資源綜合利用和庫區經濟社會發展有機結合,實現流域水能資源的合理開發、高效利用和可持續發展。沒有水電規劃的河流不得開展流域水電建設工作。
據介紹,隨著我國大型水電基地建設不斷推進,主要河流梯級開發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流域水電運作監測和管理薄弱的問題日益顯現,流域開發的全過程管理機制尚不完善、流域開發利益協調機制不夠健全、流域開發影響綜合監測體系尚未建立,影響了流域水電管理和綜合效益的發揮。
為此,通知要求,加強水電建設過程管理。工程建設階段,按照工程建設時序和建設方案,有序開展工程建設工作,高度重視工程建設品質,認真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工程運作階段,認真執行流域運作管理要求,不斷優化運作方案,完善工程運作和應急管理,充分發揮流域梯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探索建立政府引導、各利益相關方共同參與的協調機制,統籌解決流域水電建設和運作過程中涉及的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移民安置和庫區經濟發展等問題。逐步建立水電開發多方參與、利益共用、責任共擔的流域水電開發管理模式,兼顧工程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之間的關係。並結合流域電價機制改革,逐步推動建立流域統一電價模式和運營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