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明確沒有水電規劃的河流不得開展流域水電建設
- 發佈時間:2016-03-24 18:24:1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社北京3月24日電(記者安蓓、趙超)記者24日從國家發展改革委了解到,我國將加強流域水電全過程管理,嚴格河流開發規劃管理。各級投資、能源主管部門須嚴格按照河流開發規劃開展項目審核審批。沒有水電規劃的河流不得開展流域水電建設工作。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加強流域水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河流水電規劃是水電開發建設運作的重要依據,必須嚴格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及行業管理要求,不斷加強和完善河流水電規劃工作。對部分規劃編制時間較早、開發規劃不適應現階段要求的河流河段,要按照現行法律法規、産業政策、技術標準和協調發展的要求,適時組織規劃修編工作。
隨著我國大型水電基地建設不斷推進,主要河流梯級開發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流域水電運作監測和管理薄弱的問題日益顯現,流域開發的全過程管理機制尚不完善、流域開發利益協調機制不夠健全、流域開發影響綜合監測體系尚未建立,影響了流域水電管理和綜合效益的發揮。
根據通知,我國將探索建立政府引導、各利益相關方共同參與的協調機制,統籌解決流域水電建設和運作過程中涉及的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移民安置和庫區經濟發展等問題。同時將健全流域梯級聯合調度機制,逐步建立合作共贏的流域調度運作及效益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