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造人人皆可成才的氛圍——《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解讀之一
- 發佈時間:2016-03-24 07:3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加快建設人才強國作出全面部署。對此,《經濟日報》記者邀請有關專家對《意見》進行了解讀。
簡政放權 釋放用人活力
“簡政放權是人才管理體制改革中的核心舉措。”國家行政學院國家戰略研究中心主任薄貴利教授表示,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市場和政府關係作出新界定。當前我國人才管理的行政色彩比較濃厚,市場的決定性作用還沒有得到有效發揮。
對此,《意見》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措施。如轉變政府人才管理職能,推動人才管理部門簡政放權,消除對用人主體的過度干預,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務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等。
“政府在人才管理方面正確發揮作用,就是要根據政社分開、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離要求,把該放的權力放掉,把市場能管的事情交給市場,把主要精力放在人才宏觀管理、政策法規制定、公共服務、監督保障上來。這種政府的自我革命,彰顯了經濟新常態下政府職能的準確定位。”薄貴利説。
薄貴利表示,當前,保障和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涉及編制管理、崗位管理設置等方面。《意見》明確了多項突破性政策,回答了用人單位的關切。如對符合條件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逐步實行編製備案制管理,建立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動態調整機制,探索高層次人才協議工資制等舉措,為用人主體鬆綁,這將促進科學用人、合理用人和高效用人。
改革評價 營造創新動力
人才評價標準單一,導向急功近利,“掀鍋蓋”過勤,“行政色彩”濃厚,“評人的不用人,用人的不參評”……種種現象表明,因人才評價機制不盡科學,廣大人才的成長髮展和作用發揮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抑制。在中國社科院人事教育局局長張冠梓看來,要發揮人才評價的指揮棒作用,必須深化改革,科學制定評價標準,規範和減少對人才的行政評價,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評價機制的作用。
《意見》提出,堅持德才兼備,注重憑能力、實績和貢獻評價人才,克服唯學歷、唯職稱、唯論文等傾向。對此,張冠梓認為,此次調整既是對我國傳統人才評價標準的回歸,也是評價標準、方法上的與時俱進。
職稱評定中對外語、電腦等“一刀切”要求的規定,曾為不少專業技術人才詬病。對此,《意見》明確提出,對職稱外語和電腦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
“這遵循了人才評價的規律和客觀實際,減輕了專業技術人才的應考負擔,順應了廣大人才的期待。”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原院長吳江研究員表示,《意見》提出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人才申報參加職稱評審渠道,這説明職稱評審覆蓋範圍正在從體制內走向全社會,體現了以人為本、一視同仁,有助於營造人人皆可成才的良好氛圍。
破除障礙 暢通流動渠道
近年來,我國出臺多項新政暢通人才流動渠道。然而,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係等制約人才流動的障礙依然存在。對此,《意見》中“健全人才順暢流動機制”的首條內容便直指“破除人才流動障礙”。
“這抓住了人才順暢流動機制的關鍵。”中國人才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董克用教授認為,打破人為設立的壁壘,才能真正讓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在具體辦法上,《意見》首次在中央層面上提出建立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優先落戶制度,這為解決人才流動中最“頭疼”的戶籍問題打開了突破口。
《意見》還提出,要研究制定吸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優秀人才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的政策措施。在董克用看來,近年來,從體制外到體制內的人才流動,各地各部門雖有試水,但仍是個例。這一政策的出臺,將推動人才雙向流動由地方試點到全面開花,流動機制更加合理。
此外,《意見》明確了思想品德、職業素養、從業經驗和專業技能4個考核標準。“體制內尤其是黨政機關有其特殊性,用人標準較高,特別是要政治過硬。”董克用表示,4條標準的排序非常重要,思想品德是首要標準,這為地方落實新政指明瞭方向。(經濟日報記者 韓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