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出口印尼“門檻”提高
- 發佈時間:2016-03-21 21:29:53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關於新鮮植物源性食品進出口食品安全控制》(印度尼西亞2015年農業部長第4號條例)對出口至印尼的新鮮植物源性食品設立了嚴格的準入門檻和複雜的準入程式,業內人士表示,印尼新規定的實施加劇了我國産地梨和蘋果價格下滑局面。
近日,印度尼西亞農業部頒布的《關於新鮮植物源性食品進出口食品安全控制》(印度尼西亞2015年農業部長第4號條例)正式實施。有業內人士表示,該規定對出口至印尼的新鮮植物源性食品設立了嚴格的準入門檻和複雜的準入程式,印尼新規定的實施加劇了産地梨和蘋果價格下滑局面。
印尼進口水果新規更嚴格
記者從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動植物檢疫監管司網頁上發佈的資訊中了解到,《關於新鮮植物源性食品進出口食品安全控制》(印度尼西亞2015年農業部長第4號條例)中寫明,新鮮植物源性食品(freshfoodofplantorigin)以下簡稱FFPO,指未加工的、隨時可消費的、輕度加工的及/或作為食品加工原材料的植物源性食品。條例中共涉及包括水果、蔬菜、穀物、堅果、豆類等103種FFPO,安全標準涉及的污染物類型包括化學污染物、生物污染物共2000余項。《關於新鮮植物源性食品進出口食品安全控制》(印度尼西亞2015年農業部長第4號條例)中列出了印度尼西亞FFPO進口要求:FFPO進口應滿足印度尼西亞的食品安全要求;印度尼西亞進口的FFPO必須來自認可其食品安全控制系統的國家,或有一個或多個註冊食品安全測試實驗室的國家;從認可食品安全控制系統的國家進口FFPO時需隨附預先通報;從有一個或多個註冊食品安全測試實驗室的國家進口FFPO時必須隨附:預先通報及分析證書(CoA);原産國出口商或其代表最遲必須在裝載FFPO至運輸工具時發佈預先通報;必須在印度尼西亞農業檢疫局(IAQA)的官方網站上發佈電子版預先通報;如FFPO過境時數量和/或類型減少,過境國出口商或代表應發佈過境預先通報;在IAQA註冊的測試實驗室必鬚髮布分析證書(CoA);CoA內必須包含FFPO的相關資訊、FFPO所有人的相關資訊、貨物的相關資訊、測試日期、測試方法、分析結果、FFPO滿足印度尼西亞食品安全要求的保證聲明。
國內果品價格加速下滑
卓創資訊分析師王敏表示,該規定對出口至印尼的新鮮植物源性食品設立了嚴格的準入門檻和複雜的準入程式,其中涉及蘋果、梨等産品,這對今年相對低迷的果品市場可謂是雪上加霜。“印尼是中國蘋果和梨出口的主要市場,其中鮮梨出口印尼量佔總出口量的23%,蘋果出口占總出口量的7%左右,印尼新規定的實施加劇了産地梨和蘋果價格下滑局面。”王敏表示,據卓創資訊統計數據,目前河北80#鴨梨中等貨售價38元/箱(凈含量16公斤),環比下跌13%,同比下跌49%;富士蘋果80#以上一二級出庫價2.0~2.2元/斤,環比下跌10%,同比下跌58%。據悉,河北部分進出口梨企業60%以上的市場分佈在印尼,印尼該規定的實施,將會加劇産地鴨梨行情低迷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