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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不良資産證券化成為新的“造富”平臺

  • 發佈時間:2016-03-16 09:30:36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針對近期市場對於不良資産證券化試點高度關注的問題,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日前在記者會上表示,證券化的實質是一種市場化操作。他強調,對於不良資産證券化,管理要規範,風險要自擔。

  曾幾何時,為了幫助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上市,中央組建了四大金融資産管理公司——東方、長城、信達、華融,將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産劃撥給四大資産管理公司處置,從而有效降低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率,為四大銀行上市鋪平道路。事實證明,四大資産管理公司的成立,確實給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很大的幫助,也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此後的快速上市、快速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然而,又不能不看到,由於操作不規範、監管嚴重失控,四大資産管理公司在不良資産處置過程中,卻出現了很多不規範問題,不僅造成國有資産的大量流失,也成為了新的“造富”平臺,不知有多少單位或個人因為購買了四大資産管理公司的“不良資産包”而一夜暴富,成為新一代的“富翁”。特別是那些依靠權力拿到“低價包”的單位或個人,往往一轉手就數以萬計的“利潤”進入了腰包。甚至有很多外國投資者也與國內投資者勾結,成為了此輪銀行不良資産處置的受益者。

  我們説,處置不良資産,應當是很正常的市場行為。問題的關鍵在於,在上一輪銀行不良資産的處置中,相當一部分並沒有按照市場規範和法律程式去執行,更多情況下都是由相關的工作人員自行操作,以所謂談判、協商等方式,把不良資産轉讓給了利益關聯人,甚至不排除有四大資産管理公司工作人員直參股的“收購公司”或企業。自然,轉讓價格就可想而知,國有資産流失就不可避免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四大資産管理公司轉讓的“資産包”中,有些還轉讓給了具有黑社會性質的單位或個人,導致很多企業被這些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個人的敲詐勒索,利益受到巨大損害,甚至出現了一些惡性案件。

  而此次正在推進的不良資産證券化,聽起來比上一輪的不良資産處置好聽一些,也更符合市場化規則一些。可是,在具體的操作方面,仍然具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一方面,對那些必須退出市場的僵屍企業,銀行為了自身利益,可能會無限放大資産證券化範圍,使僵屍企業死而不僵,繼續佔用社會資源,繼續扮演提供無效供給的市場主體。顯然,這是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相當不利的;另一方面,一些看似僵屍的企業,只是經營難度加大,實質並沒有到必須退出市場的時候,也不具備資産證券化條件。那麼,這些企業就有可能與銀行工作人員勾結,一邊轉移資産,一邊對所謂的不良資産進行證券化,從而給這些企業侵吞國有資産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要知道,一旦銀行手握的這些資産,從表面看是證券化了,事實上,被企業所有者掏空的概率是非常大的。而在現行監管體制下,對這樣的行為,往往是監管不到,或不會引起監管部門重視的。如此一來,不良資産證券化就極有可能成為新的“造富”平臺,使國有資産在這樣的平台中源源不斷地流失。

  我們並不反對銀行對不良資産進行證券化,以此提升銀行資産的靈活性、流動性。前提是,如何確保監管不缺位。就像現在的許多金融創新産品、創新舉措一樣,本身並不存在問題。可是,與薄弱、失位的監管體制一結合,也就會問題不斷、漏洞多多了。而金融監管,顯然不是幾句口號就能解決的,而必須付諸於行動。那麼,監管部門面對即將全面啟動的不良資産證券化,監管的措施和辦法在哪呢?誰來監管呢?出現了問題以後怎麼辦呢?這必須做出回答以後才將不良資産證券化推出,避免出現大的問題後再來收拾殘局。即便殘局收拾得再好,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巨大損失都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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