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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盯著人家的收益,人家盯著你的本金”

  • 發佈時間:2016-03-14 07:00:09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者按

  近年來,隨著百姓投資理財的活躍,市場上理財産品和投資方式層出不窮,除了傳統的金融領域,藝術品收藏等也在興起,日益向個人生活滲透和擴展。但投資領域侵害投資者權益的事件也時有發生,投資理財領域的權益保護仍然突出。

  “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到來,投資週刊推出這一專題策劃,聚焦當下金融理財中突出的陷阱,從具體案例切入,將維權新問題客觀呈現,並通過採訪專家、律師,給金融消費者支招,宣傳法律法規政策,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完善,維護投資市場的可持續發展。

  策劃統籌 謝美琴 黃倩蔚

  伴隨著e租寶等P2P平臺出現問題,P2P的真實性、安全性被置於越來越重要的位置。從去年開始,南方日報先後收到多條關於“MMM互助金融社區”的報料,稱該平臺號稱月收益率高達30%,以P2P之名,行龐氏騙局之實。律師及P2P專業人士證實了這一説法,並提醒廣大投資者:“你盯著人家的收益,人家盯著你的本金”,合理、分散的投資配置是保持資産增值的最合適選擇。

  ●南方日報記者 唐柳雯 唐子湉實習生 沈釗

  案例

  月收益率達30%?典型龐氏騙局!

  “我和舍友的關係一向很好,有一天她莫名其妙發了一條微信給我,內容是你在MMM平臺上投資100元、1000元、10000元人民幣,月收益率是30%左右。”報料人楊涵(化名)是剛畢業的大學生,她告訴南方日報記者,去年其收到該消息時以為舍友高倩(化名)微信賬號被盜,未加理會。“後來,我發現她沒有被盜號,像被洗腦了一樣,很堅定這是真的,還熱情邀請我們也投資。”

  上述MMM平臺究竟是什麼?多位網際網路金融專業人士向記者表示,“MMM金融互助社區”及類似金融互助平臺在業內可謂“臭名昭著”。它沒有真實的投資標的,通過擊鼓傳花、用新錢還舊錢的方式,以高息吸引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像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是典型的龐氏騙局。

  那麼,這一騙局是如何成型的呢?楊涵表示,高倩是被公司隔壁店舖阿姨發展為“下線”的,在去年投入了500元以後,由於未成功發展一個“下線”,至今未拿回本金,更不用提每月30%的利息了。而高倩所投500元,是通過非常規方式匯出的。“MMM的‘客服’會聯繫你,留下你的地址,然後他們通過快遞的方式,寄一張銀行卡還有合同給你,你把錢匯到銀行卡內,在合同上簽名,再快遞回去,就可以了。”楊涵介紹道。

  記者還了解到,該平臺還設置了“推薦獎”“管理獎”等獎金制度,鼓勵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並按加入先後形成層級關係、計算返利金額。此外,其還打著“金融互助社區”的旗號,在網路上有很多小而分散的組織,比如在朋友圈、微信群,從幾十人到幾百人不等。

  另一位報料人側面印證了這一説法。廣州市民彭先生也向南方日報記者提到,其加入的“中華漸凍人之家”QQ群群主也在“推廣”MMM平臺,許多人在群主的推薦下,把資金投到了MMM平台中。彭先生説,群主發佈了大量MMM平臺宣傳資料,還不斷地將自己所得的提成曬到群裏,以吸引別人投入其中。

  四部委提示風險別做接盤俠

  事實上,MMM平臺早已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今年1月18日,銀監會、工信部、人民銀行、工商總局曾聯合發佈風險提示稱,“MMM金融互助社區”及類似金融互助平臺和公司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吸引廣大公眾參與投入資金或發展人員加入,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損害社會公眾利益,具有極大的風險隱患。

  四部委風險提示還稱,這些機構未經工商部門註冊登記,不具備合法資質,係非法機構;其推廣網站未經核準備案或由境外直接接入,且網址頻繁更換,風險巨大;且資金有流向境外的可能,投入資金人員利益難以得到保障。

  不過,記者採訪發現,目前號稱是MMM平臺的網站、微信公眾號仍然眾多,還配有專門“客服”線上指導註冊、匯款等事項,活躍程度較高,且“客服”對外宣稱MMM為P2P平臺。

  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些投資者明知MMM宣稱的非常規收益率實為騙局,卻仍然一頭扎進去,是因為抱有僥倖心理,認為“自己肯定不是最後一個接盤的人”。

  對此,正勤金融總經理廖耀輝忠告投資者,目前正常投資的年化收益率在6%至15%之間,不要參與收益率畸高、擊鼓傳花的龐氏騙局,泡沫是一定會破的,“可能你一接手就在你手裏面爆”。同時,不要忘記收益與風險成正比的原則,高收益是必然有高風險,你盯著人家的收益,人家盯著你的本金。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裏,合理分散的投資配置是保持資産增值的最合適選擇。

  專家説法

  或可認定為非法集資

  建議開放網際網路報案入口

  MMM平臺的運作模式主要通過高額回報和佣金吸引投資者,其中必然涉及法律問題。法律上來看,如果是真實的借款,要有真實的借款用途和經濟項目,沒有真實項目和用途的可被認定為非法集資。集資後不用於生産經營活動或者用於生産經營活動與籌集資金規模明顯不成比例,致使集資款不能返還的,可認定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構成集資詐騙罪,個人進行集資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應被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此外,通過佣金鼓勵投資人拉更多親朋好友進入平臺的模式涉及傳銷。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應當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短信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執法部門打擊這類平臺需建立在有受害人報案的基礎上,往往報案時已經出現資金斷裂,造成了惡果。MMM平臺小而分散、地下運營的模式為公安機關的認定造成困難,但並不影響其性質。

  由於MMM平臺主要通過網路傳播,受害人覆蓋面廣而分散,受騙金額小至幾百元,多則可能上百萬,公安機關立案有一定困難。建議公安機關在網路上開設報案渠道,讓天南地北的受害人可以通過網路平臺進行登記,簡化報案流程,並且便於警方立案。

  以後處理這類案件也要有網際網路思維,允許大家通過網路的形式來提供證明,否則大家會考慮自己的訴訟成本的。假定我上當受騙金額是1萬元,報案後經常要受到公安機關的詢問,還要經常從異地城市趕過來,那可能就放棄了,這就間接地幫助犯罪分子逃脫了司法制裁。網際網路金融犯罪風生水起的當下,我們在處理案子的機制上肯定要更加網際網路化,順應時代的變化。

  P2P小貼士

  1.有沒有正規的P2P?

  P2P(網際網路金融點對點借貸平臺)起源於英國,是指撮合借貸雙方的網際網路平臺。有些人缺錢,想借錢;有些人錢多,想投資理財。目前由於國家對P2P行業還在規範和管理之中,還未針對P2P企業頒發牌照,固沒有“正規”P2P一説,投資者只能通過“真假、合規、穩健”等標準判斷一家P2P是否可信。

  2.什麼樣的P2P平臺才可信?

  廣州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會長、廣州e貸總裁表示,首先看利率,目前業內的正常投資收益率大約是年化6%至15%之間,投資者不要追求過高的收益。如果一個平臺裏收益率為20%以上的産品不少,就要警惕。第二看時間,如果平台中大多數標的是1個月以下週期,意味著平臺的現金流很緊張,短期標的風險往往更大,虛假標的成分非常高。第三看股東高管介紹,網際網路要透明,藏著掖著的要警惕。最後,還可以通過網際網路上的資訊多了解平臺的口碑,通過工商、通管局等查證平臺的真實性,甚至到府考察,比較長時間的觀察等來了解一個平臺。

  3.如何判斷一家P2P風險控制是否嚴格?

  廖耀輝表示,首先,要看歷史成交。逾期壞賬率等,可以大致了解平臺整體的風控水準。其次,看團隊背景。再次,看項目的真實性,這是最關鍵的。最後,看具體項目的資訊披露,借款金額的界定,增信措施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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