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家看慈善法:將“放大”慈善事業效果
- 發佈時間:2016-03-11 07:32:2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3月10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記者會上,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樂觀宣稱,如果我國慈善組織能夠依照慈善法的規定,及時、真實地做到資訊公開,做到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義務,取信於民,中國人做善事的熱情就會被激發出來,我國的捐贈數額在現有基礎上將有極大提高。
此前,中國慈善業已進入“快車道”: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20年來,社會捐贈額從2006年的不足100億元發展到目前1000億元左右。
企業家作為最具經濟實力的人群、潛在的社會捐贈大戶,其對慈善法的看法備受關注。在政協委員分組討論慈善法草案時,工商聯界政協委員紛紛表示了對慈善法的支援與期待。全國政協常委、中國泛海控股集團董事長盧志強説,“改革開放後的第一批企業家已經60歲左右了,有很多人想做慈善事業,慈善法出臺恰逢其時。”
全國政協委員、壹基金理事長馬蔚華認為,本次慈善法草案超越過去扶貧濟困的概念,確立了現代慈善的概念。把環保、文化、教育納入慈善法所規範的範圍內,為我國的慈善事業提供了廣闊發展空間,也提供了與國際接軌的條件。
他説,社會公益事業在社會中起到很重要的作用,起到第三次調節國民收入分配作用。幾乎每天都有一兩個公益組織出現,截至目前,我國公益基金會也有四五千個了。但現實情況是,公益慈善組織得不到應有的支援和肯定。因此,能夠出臺這部法律就是非常有意義的。
取信於民是中國慈善事業發展的重要前提。
10日的記者招待會上,有記者提問:近年來慈善醜聞層出不窮,不僅使慈善公信力嚴重透支,而且傷害了人民的愛心。這些亂象據説都是由於慈善資訊不公開、資金管理不規範導致的。針對這些亂象,慈善法草案將如何規制,讓善款實現善用?
王勝明回應説,目前慈善法草案總共有12章,他最看重資訊公開一章。善款怎麼能夠看住、用好?慈善行為怎麼規範?一靠自律,二靠嚴管,自律和嚴管的主要途徑是資訊公開。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聖豐集團董事長江南表示,慈善事業也是一門科學,要儘快培養更多的專業人才,以便在慈善事業的操作、組織和管理上更高效有效,減少浪費。他建議,一定要細化慈善法,減少不當行為,並且對打著慈善旗號行騙等行為要有重罰條款。
在實際操作層面,工商聯界政協委員更關注稅收問題與慈善信託。
盧志強説,慈善法應在操作細節上,包括稅收制度、股權捐贈等方面給予更多筆墨,以使這部法律更科學,也有利於更多企業家投身於慈善事業。全國政協委員、國務院參事謝伯陽也建議,對慈善法進一步細化,包括對股權捐贈除了免征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外,還應免征稅收。
對於慈善信託,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曾表示:“慈善法打開了一個金融杠桿,就是慈善信託”。
“建議採用慈善信託的辦法,以便更加有效有序地開展慈善事業。”全國政協常委、全國工商聯副主席、億達集團董事局主席孫蔭環表示,慈善法從各個方面明確了開展慈善事業的辦法,工商聯可以在這方面通過引入慈善信託來“放大”慈善事業的效果。
網際網路募捐以其高效便捷而影響巨大,本次慈善法草案也規定其屬於公開募捐方式之一。
草案規定,慈善組織通過網際網路開展公開募捐的,應當在民政部門統一或者指定的慈善資訊平臺發佈募捐資訊,也可以同時在其網站發佈募捐資訊。這一規定放寬了對具備在自家網站上進行募捐的慈善組織資格的限制,取消“在省級以上民政部門登記”的限制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