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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證券法》須堅守三大原則

  • 發佈時間:2016-03-11 02:54:34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3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提出了2016年度的立法、修法工作計劃,《證券法》修改位列其中。昨天,人大財經委、法工委相關負責每人平均表示《證券法》將如期修改。

  《證券法》堪稱中國資本市場的“根本大法”,為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發揮著保駕護航的作用。但是,現行的《證券法》于2005年修訂,10多年來,中國資本市場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現行《證券法》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甚至因對市場保護不力,對違規違法行為懲治不嚴而飽受詬病。對《證券法》進行修改已時不我待。

  去年中國資本市場所發生的重大變化,無疑為修法工作增添了新的“變數”。去年6月至8月股市劇烈波動所産生的風險,在此前是絕無僅有的。因此,今後如何防範系統性的金融風險,如何將其融入到修改後的證券法中,顯然是修法中必須面對的問題。但任何一項制度變革,都必然會引發市場利益的重新分配,《證券法》的修改同樣如此。因此,《證券法》的修改,一定要能達到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與長治久安的目的。

  有鋻於此,對《證券法》進行修改,筆者以為需要堅守三大原則。一是大幅提高違規成本,嚴懲違規者。市場上頻現造假上市、操縱股價、內幕交易等違規行為,與此前《證券法》懲罰不到位關係密切。二是要切實保護好投資者特別是廣大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多年來,對投資者保護不力的局面一直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觀。主要是現行的制度建設不利於投資者維權,而立案難、訴訟難、開庭難、執行難等往往貫穿于投資者維權過程的始終。三是修改後的《證券法》能切實維護好市場的公平。公平、公正、公開原則是資本市場的鎮“場”之寶,喪失了這個原則,一切都將無從談起,更不要奢談什麼投資者保護了。《證券法》修改只有堅守上述三大原則,才能有效懲戒違規者,保護投資者,中國資本市場才能迎來新的格局。

  □曹中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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