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保壽險電話銷售欺騙客戶投保被保監會行政處罰
- 發佈時間:2016-03-10 16:4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3月10日電 據保監會官網消息,保監會對太保壽險第三電話銷售中心涉嫌違法一案審理終結,認定其在電話銷售業務經營中存在欺騙投保人行為,依法罰款3萬元,同時作出對直接責任人任俐飛警告並罰款1萬元處罰。
保險會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以下簡稱《保險法》)的有關規定,保監會對太保壽險第三電話銷售中心涉嫌違法一案進行了調查、審理,並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保監會認定,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太保壽險第三電話銷售中心在電話銷售業務經營中,存在公司銷售人員使用與事實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銷等欺騙投保人的行為。時任太保壽險第三電話銷售中心總經理任俐飛對上述違法行為負有直接責任。
保監會表示,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調查筆錄、相關保單錄音材料、相關人員任職文件及崗位職責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太保壽險第三電話銷售中心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有關規定。根據該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我會決定對太保壽險第三電話銷售中心罰款3萬元;根據該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我會決定對任俐飛警告並罰款1萬元。
保監會要求當事人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繳至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並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複印件送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備案。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中新網金融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