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停牌重組不能無休止
- 發佈時間:2016-03-07 02:31:18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 一週談
寶光股份上市近20年來,基本都是徘徊在微利邊緣,謀劃重組成為公司推動業績增長的一個捷徑。寶光股份重組案,第一個疑點是其重組主體資格的合法性。公司在2015年7月21日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至今尚未收到調查結論。事實上,寶光股份要置入新資産,很難規避發行股份購買資産這個環節,而按規定,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産,應當符合“上市公司及其現任董事、高管不存在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情形”,如果寶光股份涉嫌違法違規,顯然不具有發行股份購買資産的資格。而若不允許發行股份購買資産,寶光股份又該如何設計重組方案?
第二個疑點,就是在重組過程中隨便更換重組對象並長期停牌。寶光股份與北京偶偶重組未果,在股票停牌期間又馬不停蹄與北京金石威視商談重組合作事宜,這與之前世紀遊輪的重組經歷如出一轍。目前這方面其實是法律法規的盲點,上市公司與某個潛在對象運作重組失敗,是否應該停頓下來,股票復牌之後經過一段時間,才有資格再運作下一次重組,這方面沒有明確規定。
這就可能導致這麼一個結果,上市公司可以一直停牌下去,謀劃運作一個又一個重大重組,投資者所持股票復牌遙遙無期,既影響其資産支出安排,也使得投資者可能喪失市場交易機會。而上市公司最終是否重組成功、對投資者能帶來多大好處,這些卻都存在巨大不確定性。
目前有關各方對上市公司重大重組總體上有逐漸放鬆管制趨勢,尤其是對業績平庸或垃圾公司,希望通過上市公司重組讓其脫胎換骨,也讓投資者擺脫虧損局面。然而上市公司運作重大重組,散戶有時也要付出代價,部分持股可能被無償劃轉給有關主體、否則重組就無法進行下去;通過發行股份購買資産新引入的主體,它們也絕不會做虧本買賣,而是要通過資産上市發筆橫財,其資産作價往往過高;另外最受傷害的是整個市場,重大重組所伴生的市場操縱、內幕交易把市場搞得烏煙瘴氣,也讓退市制度形同虛設。
對於有關各方來説,是時候對重大重組要徹底放棄“一組就靈、一組就活”的幻想了,實踐證明,業績平庸甚至垃圾上市公司的重大重組,其對市場産生的“正能量”極為有限,反而在市場釋放巨大負能量。
對於監管部門來説,簡單的事後問詢已顯得跼踀。未來,有必要大幅提高重大重組的主體資格門檻。對於垃圾上市公司,根本不應賦予重大重組的主體資格,如果自己的公司都搞不好,又有什麼能力去整合場外資産並把它經營好?
而且,上市公司運作重組,不能一家一家無休止往下談,不能以保護投資者利益為藉口任性無休止停牌,股票無法交易,也就失去盈利或規避風險機會,其實對投資者利益是個更大傷害。
□熊錦秋(財經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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