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魚”事件 10名責任人被處理
- 發佈時間:2016-03-03 14:4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法制晚報訊(記者 張瑩)今天上午,記者從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政府網獲悉,針對在“天價魚”事件中相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員存在的監管缺失、執法不規範等問題,松北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問責。
此前,哈爾濱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依照相關規定,吊銷涉事飯店營業執照,並罰款50萬元。
據通報稱,給予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孫柏森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處級幹部羅瑤行政記過處分;給予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松北所所長趙立剛行政記過處分;對松北區城市管理局副局長賈紅軍、韓林娜誡勉談話;給予松北區城市管理局市容科負責人趙興和警告處分;給予松北區城市管理局市容科工作人員趙亞范通報批評;責令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松北區城市管理局領導班子做出深刻檢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整改。
松北公安分局對松北公安分局太陽島派出所所長劉剛誡勉談話;給予松北公安分局太陽島派出所民警張曉雨、解宇常行政警告處分。
“天價魚”事件回顧
2月12日,大年初二,常州遊客陳某發佈微網志稱,春節期間在哈爾濱市松北區“北岸野生漁村”吃飯時“被宰”,引發網民熱議,被輿論稱為“天價魚”事件。
2月14日,當地政府成立專項調查組開展調查。15日,調查組公佈了階段性調查進展情況,引起公眾質疑。16日,哈爾濱市政府召開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天價魚”事件調查工作,責成市相關部門立即介入指導,要求松北區政府加強調查力量,依法、公正、客觀地開展調查取證,儘快完成調查處理工作。
隨後,調查組經進一步深入調查,認定這是一起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惡劣事件。調查確認:“北岸野生漁村”把人工養殖鰉魚當野生鰉魚售賣,欺詐消費者;《餐飲服務許可證》到期未按時申請延續,無證經營;證照與牌匾名稱不符,不以真實名稱提供服務;點功能表上簽字係飯店服務員所簽;雙方發生過肢體衝突,陳某被打情況屬實;民警張某某出警存在不規範、不文明執法行為。
鋻於“北岸野生漁村”存在欺詐消費者、餐飲服務許可到期後仍擅自經營等問題,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于2月17日責令其停止違法經營活動。日前,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做出處罰決定,吊銷涉事飯店營業執照,對店主馬某某罰款50萬元。
松北區已對松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松北區城市管理局、松北公安分局太陽島派出所負責人和相關工作人員啟動問責程式,將按有關規定和程式做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