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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仲介亂象:"鏈家"被曝拉消費者步步"入坑"

  • 發佈時間:2016-02-24 14:37:00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東方網記者程琦2月24日報道:“首付付了280萬,不僅房子沒買到,更誇張的是該房産還被法院查封的房子,房東欠外債高達1.5個億,還要拿走我父母的房子,鏈家竟然把這樣的房子賣給我!”市民黃先生在今天上午的上海市房産仲介消費體察通氣會上,向記者、律師消保委工作人員哭訴著自己“慘痛”買房經歷。

  曝光:“隱藏‘重復抵押’資訊引人入坑”

  黃先生稱,去年8月,為購買婚房,在上海鏈家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銷售人員的介紹下,看中了一套位於虹口區的房産。在仲介人員告知有多名客戶有意購買的催促下,黃先生簽署了居間合同,並支付了意向金,以400萬元的價格迅速與房東簽署了房地産買賣合同。

  黃先生説鏈家房産仲介的工作人員反覆告之,房東的信用很好,只是該房屋名下有按揭貸款,不會對後續購房産生任何影響。然而令黃先生沒想到的是,該房産竟然有100萬元個人抵押和240萬元銀行抵押兩筆。為了能夠順利買到房子,黃先生答應了對方提出的先行支付130萬元的要求,但黃先生提出要在補充協議上明確償還銀行抵押時必須由房東將剩餘的缺口補上,然而房東卻將這130萬元挪作了他用。

  黃先生感覺受到了欺騙,向鏈家提起投訴。鏈家答應以公司名義墊資110萬元作為房款,代為償還抵押。墊資的款項通過後,由黃先生的住房貸款來償還,鏈家通過該房屋的抵押來主張債權。值得注意的是,雙方約定的貸款利息月利率高達1.6%,而著急買房結婚的黃先生,沒有多想就答應了。

  在協議達成後,鏈家地産的工作人員又告訴黃先生,該房的抵押貸款早在去年3月份就已欠息逾期,其本金加利息、罰息已經遠遠超過了240萬元。而且,在後續的日子裏,該房産被浦東、虹口等三家法院連續查封,房東欠外債高達1.5個億。

  黃先生此時也沒有了辦法,待到2個月後法院撤銷查封,黃先生以為買房風雲就此結束。然而,等黃先生提出要鏈家繼續履行合同進行房産交易過戶的時,鏈家卻表示因為房産要順利過戶,該房産他們名下的抵押要撤銷。但由於該房産已被查封,且房東根本沒有信用可言,鏈家不能承擔被查封的風險,黃先生如果要繼續完成交易,可拿父母的房子等等價物品做抵押擔保,待過戶手續完成後再解除抵押操作。

  黃先生告訴東方網記者,“我的父母一個65歲,一個70歲,為了幫助我完成110萬的墊資款,上週四在公證處的門口,他們等了鏈家的工作人員一整天時間作信用擔保。整個交易過程,鏈家提出的貸款利率遠遠超過銀行的月息利率達1.6%,是同期同檔銀行固定資産貸款利率4倍。我就想知道,那些鏈家的承諾到底在哪?”

  無獨有偶,市民張先生也稱,給兒子買套婚房,協商下來價格為370萬,並付了定金80萬,居間合同也簽了。然而卻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被房産仲介“鏈家地産”告知,該套房除公積金貸款抵押外還有一項167萬的借款抵押,雙方僵持不下,定金拿不回來,“鏈家”竟然又把房子挂在平臺上售賣,“一女兩嫁”。

  律師:“承諾”形同虛設不按規定操作

  據了解,作為一家知名的房地産仲介公司,鏈家在上海有店1200多家,曾打出100%真房源的廣告資訊,並提出了“五大服務承諾”,即承諾資金損失有風險先行墊付,業內首家引入第三方資金監管模式以及買到查封房,損失先行墊付等看似安全可靠的“保障”。

  然而,上海滬中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董敏華認為:鏈家地産的上述做法如屬實,與其承諾的完全不符。在明知風險和障礙的存在,卻不履行告知和披露之責,又促使消費者自行排除已存在的障礙和承受已存在的風險;不按照法律規定簽訂相關的居間協議,在操作上不按照居間協議的內容履行其約定的相關義務。

  回應:會維護消費者權益承擔責任將開除違規人員

  在房産仲介消費體察通氣會上現場的鏈家工作人員表示,並不認同董律師所説説法,該工作人員稱,鏈家予以承諾,會以正當途徑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如果整件事情鏈家在操作過程有問題,應該鏈家承擔的,我們一定會承擔。”

  該工作人員表示,從去年的7月份開始,鏈家內部制定了整一套應對客戶有問題的案例,努力提高客戶的滿意度,已經出臺了相應的一些經濟人或者操作情況的一些規範情況,並已經出了兩版了,而且文本當中對於所有操作的步驟已經詳細到,比如説真房源,所有的房源,資訊價格都準確。

  “我們公司對於經紀人是有要求的。如果經紀人簽前沒有拉産調,如果涉及金額較大,第一追究法律的責任,第二個對於公司已經觸犯了規定,他會被公司開除。”該工作人員説。

  監管:房産仲介金融衍生品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

  而值得注意的是,黃先生向記者提到,其在買房過程中,鏈家提出的貸款利率遠遠超過銀行的月息利率達1.6%,是同期同檔銀行固定資産貸款利率4倍。那麼房産仲介是否有資質推出金融衍生品,其又由誰來監管呢?

  對此,住建委房地産市場監管處相關負責人説,目前對房産仲介公司推出的金融衍生品監管正在與金融監管部門溝通,尚處於調研階段。針對消費者希望推進的資金監管平臺問題,將會進一步加強公共服務能力和對消費者的宣傳。

  該負責人説,房産仲介行業目前由以前的準入制改為備案制,作為行業監管部門,住建委並沒有執法手段和執法部門,一般只能通過交易過戶環節的密鑰上進行監管,對仲介的種種違規行為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

  上海房地産經紀協會相關工作人員也表示,儘管協會一直以來都在進行誠信方面的培訓和宣傳,但協會本身並沒有執法許可權,對無良企業缺乏監管能力,接到投訴後也只能協調兩方處理。

  調查:顯性侵權轉向隱性侵權八成消費者忍氣吞聲

  根據上海市消保委調查顯示,消費者對房産仲介行業的滿意度,只佔11%;一般佔37%;不滿意則高達52%。而根據消保委的數據統計,近些年來市消保委受理的房産仲介服務投訴量逐年攀高。2012年時,受理的投訴量為280件,2013年、2014年受理的投訴量分別為519件、566件。2015年為794件,是2012年的近3倍。

  據了解,投訴的主要原因有仲介未提前告知重要事項,或作出不實承諾,導致消費者交易失敗或財産損失。包括房源資訊(違章建築,房型,面積,産權性質、年限,抵押情況,品質,裝修影響,學區房,戶口),購房人資格(限購,稅收,貸款額度)等。

  此外,在消保委進行的消費體察中發現,已售的房源仍在掛牌,其中20%的最新掛牌房源已售,實際詢問到的價格比網上標的價格平均高出23%;實地看到的房源56%與網上宣傳的不符;21%的門店未懸挂證照資訊;90%的加盟店未在顯著位置標明特許人和被人的真實名稱和標記等都是房産仲介所存在的問題。而記者在參與消費體察時,在普陀區就有兩家房産仲介,明確告知,挂在網上的為虛假資訊。

  問題多多,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消費投訴倍增,其實佔比僅為21.6%,選擇忍氣吞聲的消費者卻高達78.4%。

  對此,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認為,吃虧、上當受了騙後,之所以只有20%的消費者會選擇去伸張正義,還是因為出於對仲介的“懼怕”,仲介會騷擾威脅,還會有綁架。更令消費者擔憂的是,目前房産仲介從顯性侵權轉向了隱性侵權,消費者沒有證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所以舉報的很多,投訴的很少,因為投訴都是需要真憑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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