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宿兩地法院聯動維護債權人權益
- 發佈時間:2016-02-24 08:31:12 來源:新華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鹽城的蔡某夫婦曾向宿遷民豐農商銀行貸款,但逾期了。銀行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後,宿遷宿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裁定借款人名下的兩輛車為保全車輛。大年初九上午,民豐農商行中楊支行行長孫宇在鹽城發現了保全車輛,隨即報警。負責此案的宿城區法院執行局王警官第一時間聯繫當地鹽城亭湖區人民法院,執行局吳警官得知消息後迅速出警。
在現場,法警們受到了借款人下屬員工的阻撓,通過不懈努力終於在下午四時將被保全車輛送至亭湖區法院執行局。出警的警員們幾個小時滴水未進,一直堅持到執行成功才去吃泡麵。“這種對待工作的不怕苦不怕累敬業精神,是對債權人權益高度負責任的表現。”孫行長説。吳警官表示,這只是他們的日常工作,並婉拒了孫行長一起吃工作餐的邀請。
民豐農商行的相關領導表示,正是地方法院之間的良好聯動,案件才能順利執行,對兩地法院執行局表示誠摯感謝。陳蘇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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