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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A暫停藥品電子監管碼 曾遭藥品零售企業起訴

  • 發佈時間:2016-02-21 18:28:00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馬藝文

  中國網財經2月21日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食藥監總局”)20日發佈公告,暫停執行備受爭議的藥品電子監管相關規定。

  該公告稱,鋻於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已就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重要産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要求,對《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有關藥品電子監管內容修訂公開徵求意見,現決定暫停執行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全面實施藥品電子監管有關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號)中藥品電子監管的有關規定。

  藥品電子監管碼又被稱為藥品“身份證”,由20位數字組成,消費者通過掃描該碼,可以獲得藥品名稱、規格、劑型、生産批號等藥品資訊和生産企業、經銷商、終端零售商等企業資訊。該碼實行“一件一碼”,突破了傳統的“一類一碼”機制,力求對每件産品唯一識別、全程跟蹤,實現了政府監管、物流應用、商家結算、消費者查詢的功能統一。

  1月26日,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養天和”)曾宣佈,正式就食藥監總局強制推行藥品電子監管碼一事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養天和董事長李能表示,食藥監總局委託中信21世紀有限公司(2014年更名為“阿裏健康”)運營藥品電子監管碼缺少合法性,“即使從保障藥品品質安全考慮,確有必要使用防偽技術對藥品實施電子監管,國家也應該進行公開招標,通過公開透明的招投標程式選擇合格的企業進行運營,並確保其非營利、公益性的定位。然而時至今日,食藥監總局從來沒有解釋過它是依何標準、以何程式選定的中信21世紀運作藥品電子監管網。”

  針對食藥監總局暫停藥品電子監管碼一事,上述案件的代理律師王興表示,歡迎食藥監總局的積極態度。能主動停止這一存在嚴重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經濟性、有效性的電子監管碼制度。希望下一步總局能夠更積極更開放地依法行政,能夠充分聽取行業意見,科學論證,認真研討,與行業企業一起把藥品行業的品質監管做好。當然,電子監管碼在法律上程式上存在的可能的腐敗或者利益輸送等遺留問題,仍然需要有關機關認真調查清理,不能一筆糊塗賬。

  據悉,修訂版的《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已開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社會各界可于2016年3月23日前,提出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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