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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外出務工父母“只生不養”將被處罰

  • 發佈時間:2016-02-20 06:5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李丹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2月19日訊 (記者李丹)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民政部副部長鄒銘對《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進行了解讀。

  鄒銘認為,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也是家庭和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為此《意見》提出建立完善家庭、政府、學校、社會齊抓共管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

  《意見》還強化了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保障措施,要求地方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牽頭、有關部門和群團組織參加的領導機制,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優化和調整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關愛保護資金。

  《意見》還提出了從源頭上逐步減少兒童留守現象的長遠目標,要求從為農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幫扶支援和引導扶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兩個方面,努力從根本上逐步解決兒童留守問題。

  針對個別外出務工父母“只生不養”現象,鄒銘強調,這種行為不僅有悖于家庭倫理道德,造成嚴重後果的還要承擔法律責任。《意見》明確要求外出務工人員要儘量攜帶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確實不具備條件的應當委託有監護能力的親屬或者其他成年人代為監護照料。

  “動員政府和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並不意味著外出務工的父母可以‘説走就走’,對留守子女不聞不問,甚至變相遺棄留守兒童。”鄒銘指出,《意見》對於不履行監護職責、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規定了幾條措施,包括勸誡制止、批評教育、治安處罰、立案審查,直至依法撤銷監護權,這些措施都是依法規定和依法執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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