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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體壇“重男輕女” 運動員出國搞雙重標準

  • 發佈時間:2016-02-05 07:08:00  來源:新華社  作者:專特稿  責任編輯:羅伯特

  澳大利亞體壇重男輕女的“潛規則”,體育部長蘇珊·利和澳大利亞體育委員會主席約翰·懷利再也看不下去了。兩人致信30家接受政府資金的體育機構,要求它們實現“男女平等”的比賽出行安排,否則將削減資金支援。

  比較典型的“不平等”安排當屬2012年倫敦奧運會時,同樣都是乘坐飛機的澳大利亞男籃和女籃隊員,前者乘坐公務艙,後者則是經濟艙。該消息一經曝出,引發澳大利亞輿論口誅筆伐。

  值得一提的是,澳大利亞女籃多次獲得奧運會銀牌,而男籃卻從未獲得過奧運比賽獎牌。此外,澳大利亞男足和男子曲棍球隊也是公務艙出行,女足和女子曲棍球則是經濟艙。

  蘇珊·利和懷利在信中寫道:“在2016年,我們沒有任何可辯解理由,為男女運動員參加國際賽事出行和住宿雙重標準找藉口。”

  第31屆夏季奧運會定於2016年8月在巴西裏約熱內盧舉行,屆時裏約熱內盧將成為奧運史上首個主辦奧運會的南美洲城市。

  蘇珊·利和懷利寫道,澳大利亞體育委員會將把“公平出行”作為體育委員會投入資金的條件之一。

  按法新社説法,截至明年6月,澳大利亞體育委員會向體育機構撥付的年度資金將達9400萬美元。

  蘇珊·利接受澳大利亞廣播公司採訪時説,在澳大利亞體壇,男女運動員出境比賽的出行和住宿條件差別讓她“震驚”,這讓她萌生把“男女平等”和資金支援掛鉤的想法。

  “這是嚴詞要求,”蘇珊·利説,“需要提醒這些體育機構,納稅人給予的大筆資金有時也是有條件的。”

  反對黨工黨議員莉薩·切斯特斯認同蘇珊·利觀點。她在首都堪培拉告訴媒體記者,男性運動員獲得比女性更好的優待,這説不過去。“要確保女性獲得男運動員同樣的待遇,我們任重道遠。”(陳立希)(新華社專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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